项目概况
车尔臣河第一分水枢纽、塔提让专用水文站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米东区中颐北路366号乾和家园F区门面3层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NY-ZFCG-0403001
项目名称:车尔臣河第一分水枢纽、塔提让专用水文站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咨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大中型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县(市、区)同类型小型工程项目中,同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3)供应商须是在“信用中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0日 至2023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米东区中颐北路366号乾和家园F区门面3层303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12号白鹭洲宾馆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12号白鹭洲宾馆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须携带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到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申请人对磋商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获取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工程建设处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60号
联系方式:尹侃儒 17509979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米东区中颐北路366号乾和家园F区门面3层303室
联系方式:王凯 15292883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凯
电 话: 1529288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