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9楼13楼光纤连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H023D044
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9楼13楼光纤连接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49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9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9楼13楼光纤连接。
2、规格数量: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采购需求”
3、交货地点: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
4、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4,94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1年(产品制造商质保期超过1年的,按照对应制造商质保期计),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换、包修或包退,并承担修补、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交货期:在1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询价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询价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获取询价通知书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询价通知书)。
注: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在获取询价通知书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
地址:汕头市新陵路22号科技综合楼1-3层
联系方式:林先生0754-86501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方式:宋工0754-8886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54-8886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