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名称)的茶陵县云阳街道滨江社区九组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云阳街道滨江社区九组雨污分流建设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2023]000135号
3、委托代理编号:ZZQWH(C)-2023-011
4、采购项目预算:2071358.7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45%;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详见采购需求。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39280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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