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南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增效项目)漳浦县南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增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南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增效项目)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和漳浦县水利局以浦发改审[2023] 27 号、浦水许可[2023] 2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浦县官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申请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漳浦县官浔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岳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漳浦县南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增效项目)漳浦县南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增效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漳浦县官浔镇;
2.2 工程规模: 修复溪坂、大洋、赵厝、新厝等 4 条渠道, 总长 10.53 公里(其中改造渠道 2.9公里、清淤渠道 7.63 公里),修复赵厝、康庄、锦江等 3 座滚水坝和大洋节水闸,新建康庄生态护 岸长 690 米,安装生物活化原味水体生态修复系统 2 套。其他详见图纸等文件; ;
2.3 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修复溪坂、大洋、赵厝、新厝等 4 条渠道,总长 10.53 公里(其中改造 渠道2.9 公里、清淤渠道 7.63 公里),修复赵厝、康庄、锦江等 3 座滚水坝和大洋节水闸, 新建康庄生态护岸长 690 米,安装生物活化原味水体生态修复系统 2 套。其他详见图纸等文件;;
2.5 最高控制价: 17750245.39 元, 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2850000 元(含暂列金 850000 元,暂估价2000000 元及其他项 0 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工期要求: 总工期 15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且同时具备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业绩 【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K值取值范围为:a=8% (含)~b=12%(含)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 年 4 月 5 日 10 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 17(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