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3892023000006
二、项目名称:9.5泸定地震灾后重建磨西镇安置房(幸福新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程跟踪审计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中道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4栋7层704、705号 | 下浮:5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中道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1-1 | 审计服务 | 9.5泸定地震灾后重建磨西镇安置房(幸福新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程跟踪审计服务 | (1)跟踪审计: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建设资金要素保障、招标投标、合同签订与执行、质量安全与进度管理、造价控制、参建单位履职履责、项目建设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设计变更、内控制度执行、工程施工实施情况等内容进行跟踪审计,工程竣工后在建设单位审核认定的范围和数据基础上进行竣工结算审计。
(2)结算审计
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并完成采购人委托的竣工结算审核相关的工作内容。除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标准外,还包括实施项目整体分析、审计重点筛查、造价审减原因分析、落实问题责任等内容及拟制相应文书等工作。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质量要求:
(1)按照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文件和行业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项目实施方案、对工程施工过程要求等,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跟审意见。
(2)对工程实施方案和专题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对方案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对资料和初步成果进行检查和评价,协助采购人做好项目阶段性、成果验收和项目最终成果验收。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与对项目实施方案等重大技术难题的决策、修改,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监督和提供意见。督促承建单位在勘测工作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并报采购人备案。
(4)在项目实施阶段,以现场驻点方式进行施工现场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做好现场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以任何形式提出咨询服务需求时,乙方须给予协助。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如地质条件突然变化和地表障碍物等造成的施工困难),必须部分改变施工方案内容时,经院方同意后,协同监理部门对变更内容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协助监理部门向施工方发出变更通知单。
2、进度要求 :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人应根据监理单位审核后的项目实施计划,定期检查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判断实际进度是否与计划的一致,编制进度计划完成对比表,包括工期计划完成情况对比表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对比表,反映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存在的差异,分析出现差异的原因,提出弥补差异的建议。
3 、造价控制要求 :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人应协助业主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付款申请,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人应审查项目的质量、进度和造价等方面的变更,并做好工作底稿记录,全过程审计服务人应及时处理各种赔偿措施,协助采购人进行工程结算。
4、合同控制要求 :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人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投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对项目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以及变更的投资和工期做出评估,处理项目实施中的各种变更并报采购人批准,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人应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的调查分析,提出全过程审计服务意见。
5、协调机制要求: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人应与采购人和建设单位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如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例会、工地会议和相关协调会议等,做出会议纪要,并提交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人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项目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达成一致性: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人应协调解决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
6、信息管理要求: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人应妥善管理实施阶段中所产生的各类文档,如:开工令、停工令、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通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日志和备忘录等资料;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人应做好实施现场的全过程审计服务记录与信息反馈;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人应监督采购人和承建单位按照既定的要求编制和管理项目文档;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人应管理好实施期问的各类技术文档,以及各类往来文档的存档,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采购人。
7、★成果要求:
(1)项目款支付证书、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日志、各类会议纪要、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月报、实施文档类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审核意见、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通知单、项目备忘录、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记录、阶段性项目工作总结、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工作总结报告等。
(2)成交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相关规定,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竣工结算审查成果文件应符合中价协[2012]011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采购包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采购文件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
| 9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江慧(采购人代表)
、
崔红梅
、
张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338923210200000031[2023]00005;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甘孜州海螺沟景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326688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甘孜藏族自治州海螺沟景区管理局
地址:
甘孜州海螺沟景区磨西镇贡嘎大道406号
联系方式:
0836-32684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万达写字楼SoHo A座16楼1601号
联系方式:
028-83183701-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028-83183701-613
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道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pdf
9.5泸定地震灾后重建磨西镇安置房(幸福新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程跟踪审计服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