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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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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万元):54
中标金额(万元):72
中标金额(万元):100
中标金额(万元):119
中标金额(万元):100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E包) |
| 名称: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E包) |
| 服务范围: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培训管理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8〕26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9〕3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民政局 州财政局 州商务局 州妇女联合会 关于转发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文件的通知》(西人社发〔2021〕5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发布云南省2022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7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8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发〔2022〕40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2021〕-13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范化的通知》 (云人社通〔2022〕50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本项目计划培训任务4000人,其中: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3000人(占项目比例75%),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培训1000人(占项目比例25%);若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政策进行了调整或执行新政策,则按照调整后和最新的政策执行。 |
|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动员、组织各类培训对象参加培训的能力,在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规定期限内,按照自主招生的方式独立完成培训任务。供应商应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以规范、提质为目标,组织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聚焦乡村振兴、康养服务、生态保护、旅游服务等开展职业培训,认真做实做好易地搬迁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服务,对有培训意愿的100%开展培训服务,做到“应培尽培”。原则上每个包段《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类培训取证不低于当年度培训取证总数的80%,各包段必须按相应进度和证书比例开展培训工作。若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政策进行了调整或执行新政策,则按照调整后和最新的政策执行。供应商应完善、落实培训后转移就业的相关措施(每期培训班结束前,供应商须向每个培训学员推荐至少一个就业岗位,并记录就业岗位推荐“痕迹”) , 促进培训后就业。供应商须服从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协调,培训质量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供应商应使用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开展培训工作,实现培训补贴“凡补必进、不进不补”。 |
|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培训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2024年03月31日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 |
| 服务标准:同服务要求。 |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F包) |
| 名称: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F包) |
| 服务范围: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培训管理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8〕26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9〕3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民政局 州财政局 州商务局 州妇女联合会 关于转发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文件的通知》(西人社发〔2021〕5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发布云南省2022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7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8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发〔2022〕40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2021〕-13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范化的通知》 (云人社通〔2022〕50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本项目计划培训任务4000人,其中: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3000人(占项目比例75%),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培训1000人(占项目比例25%);若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政策进行了调整或执行新政策,则按照调整后和最新的政策执行。 |
|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动员、组织各类培训对象参加培训的能力,在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规定期限内,按照自主招生的方式独立完成培训任务。供应商应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以规范、提质为目标,组织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聚焦乡村振兴、康养服务、生态保护、旅游服务等开展职业培训,认真做实做好易地搬迁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服务,对有培训意愿的100%开展培训服务,做到“应培尽培”。原则上每个包段《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类培训取证不低于当年度培训取证总数的80%,各包段必须按相应进度和证书比例开展培训工作。若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政策进行了调整或执行新政策,则按照调整后和最新的政策执行。供应商应完善、落实培训后转移就业的相关措施(每期培训班结束前,供应商须向每个培训学员推荐至少一个就业岗位,并记录就业岗位推荐“痕迹”) , 促进培训后就业。供应商须服从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协调,培训质量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供应商应使用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开展培训工作,实现培训补贴“凡补必进、不进不补”。 |
|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培训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2024年03月31日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 |
| 服务标准:同服务要求。 |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A包) |
| 名称: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A包) |
| 服务范围: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培训管理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8〕26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9〕3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民政局 州财政局 州商务局 州妇女联合会 关于转发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文件的通知》(西人社发〔2021〕5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发布云南省2022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7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8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发〔2022〕40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2021〕-13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范化的通知》 (云人社通〔2022〕50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本项目计划培训任务4000人,其中: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3000人(占项目比例75%),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培训1000人(占项目比例25%);若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政策进行了调整或执行新政策,则按照调整后和最新的政策执行。 |
|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动员、组织各类培训对象参加培训的能力,在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规定期限内,按照自主招生的方式独立完成培训任务。供应商应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以规范、提质为目标,组织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聚焦乡村振兴、康养服务、生态保护、旅游服务等开展职业培训,认真做实做好易地搬迁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服务,对有培训意愿的100%开展培训服务,做到“应培尽培”。原则上每个包段《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类培训取证不低于当年度培训取证总数的80%,各包段必须按相应进度和证书比例开展培训工作。若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政策进行了调整或执行新政策,则按照调整后和最新的政策执行。供应商应完善、落实培训后转移就业的相关措施(每期培训班结束前,供应商须向每个培训学员推荐至少一个就业岗位,并记录就业岗位推荐“痕迹”) , 促进培训后就业。供应商须服从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协调,培训质量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供应商应使用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开展培训工作,实现培训补贴“凡补必进、不进不补”。 |
|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培训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2024年03月31日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 |
| 服务标准:同服务要求。 |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B包) |
| 名称: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B包) |
| 服务范围: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培训管理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8〕26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9〕3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民政局 州财政局 州商务局 州妇女联合会 关于转发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文件的通知》(西人社发〔2021〕5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发布云南省2022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7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8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发〔2022〕40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2021〕-13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范化的通知》 (云人社通〔2022〕50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本项目计划培训任务4000人,其中: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3000人(占项目比例75%),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培训1000人(占项目比例25%);若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政策进行了调整或执行新政策,则按照调整后和最新的政策执行。 |
|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动员、组织各类培训对象参加培训的能力,在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规定期限内,按照自主招生的方式独立完成培训任务。供应商应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以规范、提质为目标,组织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聚焦乡村振兴、康养服务、生态保护、旅游服务等开展职业培训,认真做实做好易地搬迁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服务,对有培训意愿的100%开展培训服务,做到“应培尽培”。原则上每个包段《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类培训取证不低于当年度培训取证总数的80%,各包段必须按相应进度和证书比例开展培训工作。若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政策进行了调整或执行新政策,则按照调整后和最新的政策执行。供应商应完善、落实培训后转移就业的相关措施(每期培训班结束前,供应商须向每个培训学员推荐至少一个就业岗位,并记录就业岗位推荐“痕迹”) , 促进培训后就业。供应商须服从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协调,培训质量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供应商应使用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开展培训工作,实现培训补贴“凡补必进、不进不补”。 |
|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培训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2024年03月31日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 |
| 服务标准:同服务要求。 |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G包) |
| 名称: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G包) |
| 服务范围: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培训管理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8〕26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9〕3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民政局 州财政局 州商务局 州妇女联合会 关于转发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文件的通知》(西人社发〔2021〕5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发布云南省2022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7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8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发〔2022〕40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2021〕-13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范化的通知》 (云人社通〔2022〕50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本项目计划培训任务4000人,其中: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3000人(占项目比例75%),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培训1000人(占项目比例25%);若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政策进行了调整或执行新政策,则按照调整后和最新的政策执行。 |
|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动员、组织各类培训对象参加培训的能力,在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规定期限内,按照自主招生的方式独立完成培训任务。供应商应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以规范、提质为目标,组织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聚焦乡村振兴、康养服务、生态保护、旅游服务等开展职业培训,认真做实做好易地搬迁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服务,对有培训意愿的100%开展培训服务,做到“应培尽培”。原则上每个包段《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类培训取证不低于当年度培训取证总数的80%,各包段必须按相应进度和证书比例开展培训工作。若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政策进行了调整或执行新政策,则按照调整后和最新的政策执行。供应商应完善、落实培训后转移就业的相关措施(每期培训班结束前,供应商须向每个培训学员推荐至少一个就业岗位,并记录就业岗位推荐“痕迹”) , 促进培训后就业。供应商须服从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协调,培训质量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供应商应使用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开展培训工作,实现培训补贴“凡补必进、不进不补”。 |
|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培训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2024年03月31日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 |
| 服务标准:同服务要求。 |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D包) |
| 名称: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D包) |
| 服务范围: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培训管理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8〕26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9〕3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民政局 州财政局 州商务局 州妇女联合会 关于转发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文件的通知》(西人社发〔2021〕5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发布云南省2022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7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8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发〔2022〕40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2021〕-13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范化的通知》 (云人社通〔2022〕50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本项目计划培训任务4000人,其中: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3000人(占项目比例75%),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培训1000人(占项目比例25%);若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政策进行了调整或执行新政策,则按照调整后和最新的政策执行。 |
|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动员、组织各类培训对象参加培训的能力,在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规定期限内,按照自主招生的方式独立完成培训任务。供应商应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以规范、提质为目标,组织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聚焦乡村振兴、康养服务、生态保护、旅游服务等开展职业培训,认真做实做好易地搬迁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服务,对有培训意愿的100%开展培训服务,做到“应培尽培”。原则上每个包段《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类培训取证不低于当年度培训取证总数的80%,各包段必须按相应进度和证书比例开展培训工作。若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政策进行了调整或执行新政策,则按照调整后和最新的政策执行。供应商应完善、落实培训后转移就业的相关措施(每期培训班结束前,供应商须向每个培训学员推荐至少一个就业岗位,并记录就业岗位推荐“痕迹”) , 促进培训后就业。供应商须服从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协调,培训质量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供应商应使用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开展培训工作,实现培训补贴“凡补必进、不进不补”。 |
|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培训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2024年03月31日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 |
| 服务标准:同服务要求。 |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C包) |
| 名称: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C包) |
| 服务范围: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培训管理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8〕26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9〕3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民政局 州财政局 州商务局 州妇女联合会 关于转发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文件的通知》(西人社发〔2021〕5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发布云南省2022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7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8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发〔2022〕40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2021〕-13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范化的通知》 (云人社通〔2022〕50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本项目计划培训任务4000人,其中: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3000人(占项目比例75%),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培训1000人(占项目比例25%);若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政策进行了调整或执行新政策,则按照调整后和最新的政策执行。 |
|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动员、组织各类培训对象参加培训的能力,在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规定期限内,按照自主招生的方式独立完成培训任务。供应商应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以规范、提质为目标,组织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聚焦乡村振兴、康养服务、生态保护、旅游服务等开展职业培训,认真做实做好易地搬迁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服务,对有培训意愿的100%开展培训服务,做到“应培尽培”。原则上每个包段《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类培训取证不低于当年度培训取证总数的80%,各包段必须按相应进度和证书比例开展培训工作。若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政策进行了调整或执行新政策,则按照调整后和最新的政策执行。供应商应完善、落实培训后转移就业的相关措施(每期培训班结束前,供应商须向每个培训学员推荐至少一个就业岗位,并记录就业岗位推荐“痕迹”) , 促进培训后就业。供应商须服从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协调,培训质量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供应商应使用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开展培训工作,实现培训补贴“凡补必进、不进不补”。 |
|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培训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2024年03月31日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 |
| 服务标准:同服务要求。 |
ABCD包:周延锋(评标委员会组长)、张励、伍爱国、黄慧芬、李正晖(采购人代表),EFG包:屈奇勋(评标委员会组长)、李新智 、唐建元、陈莉萍、李正晖(采购人代表)
收费标准:各包段代理服务费由各包段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以各包段预算金额为基准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各包段代理服务收费额并下浮20%后向各包段中标人收取各包段代理服务费。
金额:7.4696万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结算方式: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培训管理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8〕26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9〕3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民政局 州财政局 州商务局 州妇女联合会 关于转发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文件的通知》(西人社发〔2021〕5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发布云南省2022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7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8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发〔2022〕40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2021〕-13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范化的通知》 (云人社通〔2022〕50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按实际取得培训证书的人数进行结算并支付相关培训费用;若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政策进行了调整或执行新政策,则按照调整后和最新的政策执行。A包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648万元;B包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864万元;C包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2万元;D包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3216万元;E包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78万元;F包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456万元;G包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2万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勐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勐腊县新城区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0691-8122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系方式:0691-2122333、15752051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琴
电 话:1575205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