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益·江畔春色项目渠道分销代理服务采购
家益·江畔春色项目渠道分销代理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佳华招采2023-0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家益·江畔春色项目渠道分销代理服务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四川家益石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家益·江畔春色项目渠道分销代理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置: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
(二)项目土地性质: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四)建设情况:目前项目房屋全部已竣工,现房销售。
2.3 招标范围:
①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家益·江畔春色项目住宅及商业一级渠道代理、为甲方提供分销渠道拓客服务;
②投标人以渠道整合商身份建立本项目一级渠道管理及执行团队,并由该团队全力发展项目二级分销渠道及同类泛销渠道资源;
③项目渠道整合工作包括分销渠道的全面启动、整合、维护以及佣金的结算。
④销售范围:家益·江畔春色项目剩余住宅和商业,具体如下:
项目 | 类型 | 剩余套数 (套) | 剩余面积 (㎡) | 未售均价 (元/㎡) | 剩余货值 (万元) | 备注 (元/㎡) |
1 | 住宅 | 146 | 17042.14 | 约7300 | 12440 | 价格随行就市调整 |
2 | 商业 | 92 | 6945.61 | 约9258 | 6430 |
3 | 幼儿园 | 1 | 2005.77 | 6500 | 1304 |
|
合计 |
|
|
|
| 18870 |
|
⑤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①住宅:销售金额的4%(含6%的增值税,若增值税率发生改变,则按实际增值税率调整代理费);
②商业:销售金额的10%(含6%的增值税,若增值税率发生改变,则按实际增值税率调整代理费),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
2.6 服务期限:招标人委托渠道销售代理期限暂定为壹年。中标人数为1-3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人员资格要求、行业经验要求:
①专业房地产渠道平台公司,具有合法销售代理工作的资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
②需独立为项目成立专案团队,保证其服务质量;需具备一定高端项目操盘经验的服务团队承担销售任务,具备出色的分销拓客能力;熟悉南充市房地产市场,对本项目渠道拓客有独到的见解。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
③投标单位需具有完备的公司平台资源,高端项目丰富的团队操盘经验,能够提供相应的营销顾问、策略、市场研究建议,能够充分整合公司的服务资源。具有充足的中介资源以及战略性合作资源储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
*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至少具有1个建筑面积10万㎡及以上房产项目销售业绩(提供销售代理合同复印件)。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合同中未体现规模或工作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可同时提供其他能体现关键要素的证明材料或业主单位针对该项目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均不能有效反映关键评审要素的,相应业绩不予认可。
*5、财务要求:
5.1þ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2021年或2022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6、信誉要求
*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2 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6.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href="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6.1、6.2、6.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6.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1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15日17时00分,通过邮箱获取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购买标书汇款凭证;
(5)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注: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购买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视为报名不成功,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2由被委托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4.1条所述资料的资料彩色扫描件(JPG版)发送至邮箱:1129810516@(邮件发出后,需以电话方式告知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注:电子邮件正文应填写购买“家益·江畔春色项目渠道分销代理服务采购”招标文件信息),超过规定时间发送的资料将不予受理(以邮件收到最晚时间为准)。
4.3招标机构在收到上述合格资料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PDF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潜在投标人不提供完整的报名信息及邮箱而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4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或邮件的方式告知是否成功收到招标文件,超过24小时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收到,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收件邮箱地址错误导致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邮寄服务。招标文件费用需通过公司账户银行转账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收款账户,到账时间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
4.6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7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51350 邮箱:1129810516@ |
开户行: | 民生银行成都青羊支行 |
账号: | 2008014210001362 |
缴费账户: |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3年5 月5 日9时30分,地点为: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5楼508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家益石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府青路一段34号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28-8601459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幢508号
邮政编码:610043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51350
| 附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