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余店镇广水市余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村湾地面建筑和其他附着物整体搬迁估价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2023-04-04 16:27|发布单位: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4-14|项目监管地:广水市|
【项目概况】
广水市余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村湾地面建筑和其他附着物整体搬迁估价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GS-202304ZC-04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381-2023-00114
3、项目名称:广水市余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村湾地面建筑和其他附着物整体搬迁估价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98(万元)
6、最高限价:198(万元)
7、采购需求:
“广水市余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村湾地面建筑和其他附着物整体搬迁估价服务项目,中标单位必须对项目区所涉2100户(预计涉及2100户)村民的房屋(含相关附属设施)进行估价,本公告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均系以 2100户为基数。因项目本身需考虑村民意愿,故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为准。鉴于项目实际情况,要求供应商报价时除报项目总价,还应分档累进报单价,即按搬迁户数在1000户以下 (含本数)、1001 户以上至 2000户(含本数)、2001户以上 (含本数)分三个档次进行报评估费单价”。其他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住建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06日至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方式:
3.1本项目采用新交易系统进行全流程运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009980000 咨询。3.2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谈判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谈判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谈判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谈判响应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4月1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递交(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4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体: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水市余店镇
地址:广水市余店镇双园路1号
联系方式:0722-682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
联系方式:0722-6265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22-68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