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 运行维护服务 | 监管中心监管系统维护保养 | (1)音视频监控系统
(2)在押人员报告系统
(3)报警联动系统
(4)电教系统
(5)门禁系统
(6)高压电网、刀刺网
(7)A、B门
(8)防雷系统
(9)手机侦测屏蔽系统
(10)网络系统
(11)总控制室、分控制室建设,总控室拼接屏(含监管中心电视电话会议室系统)
(12)基础管网建设
| 1、协助做好监管系统项目资产清理、管理以及资产接收工作。对照监管中心监管系统项目主要设备及数量清单进行清理分类,并评估运行情况。按照监管系统项目分部门(按监管支队、看守所、拘留所、强戒所所辖或所属)列出清单,并出具书面情况报告(包含设备的IP地址及登陆口令及密码)。
2、处理故障,需要服务单位24小时值守,技术人员固定,并建立值班日志,做好各项记录,并自觉接受监管中心日常统一管理。
3、需要定期进行维护检测保养,做到每日保养检查、每周保养检查、每月度保养检查3种不同时间段的检查。要确保主要和重要设备每日或每周保养检查,复杂设备、暗装设备、不易检查或不须频繁检查的设备每月保养检查,并对日常所做维护进行详细记录,做好工作台帐。
4、需要保证音视频监控系统、在押人员报告系统、报警联动系统、电教系统、门禁系统、高压电网、刀刺网系统、A/B门、防雷系统、手机侦测屏蔽系统、网络系统、控制室建设、总控室建设及总控室拼接屏(含监管中心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以及基础管网正常运行,满足监所安全管理日常工作需要。
5、需要维保单位每季度就监管系统项目的应用对监管支队、看守所、拘留所、强戒所民(辅)警开展一次集中或分别培训。
6、故障处理及响应:影响监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故障立即排除修复;一般故障恢复时间2小时内;重大故障恢复时间24小时内。
7、更换的设施设备属于国有资产,须服务单位建立相应台账,定期交采购人按程序销账。
8、维保期届满后需要将所有设施设备列出清单(含IP地址及登陆口令密码清单)书面移交至市监管中心。
9、确保市看守所、市拘留所、市强戒所、监管支队指挥平台、区县监所等所有监控图像要清晰,监控图像要保存15天以上,确保监控图像及时、准确上传至省厅监管总队。
10、门禁、报警、对讲等系统的数据存储要求应符合相关存储规定;监控命名须规范。(设备维护清单见附件)
| 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系统维护保养遵守国家现行的规范与标准,对我国尚未制定的规范,按行业惯例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1043-2013《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 | 475,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