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3-04-11最高限价公示
2023-04-11
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基地西区项目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基地西区项目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开管审备【2023】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华舜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八里镇
2.2 工程规模:新建污水管道DN600-1000约2.2公里,新建雨水管道DN1650约1.2公里。
2.3 招标范围: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基地西区项目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31.92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公路与城市道;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