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赤石镇人民政府土地整备办公设备租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人民路一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4日 18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赤石镇人民政府土地整备办公设备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因土地整备工作需要办公设备临时短缺现需租用部分办公用品,详细如下:
| 序号
| 名称
| 规格需求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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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办公桌
| 长120-150cm宽60cm-80cm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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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办公椅子
| 弓形办公室电脑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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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台式机
| 可彩印/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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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落地机
| 激光/彩印/扫描/A3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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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台式电脑1
| 电脑总价价格5000元左右,不高于5500元;配置不低于内存8GB+硬盘256G+集显+处理器i5以上+显示器27寸75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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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台式电脑2
| 电脑总价价格8000元左右,不高于8500元;配置不低于内存16GB+硬盘512G+RTX3060+处理器i5以上+显示器27寸165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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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笔记本电脑1
| 华为MateBook E 2022二合一笔记本i5-1130G7+8G+256+触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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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笔记本电脑2
| 电脑总价价格5000元左右,不高于5500元;配置不低于内存8GB+硬盘256G+集显+处理器i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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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无人机
| 大疆带屏遥控,主摄像不低于2000万像素,续航不低于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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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乙方需安排客户经理1名,与甲方进行日常沟通对接。甲方指定一名对接人,与乙方客户经理进行日常沟通,双方对接人在合同期限内主要沟通事项为:合同签署及执行过程中双方的联络工作,确保服务项目正常且体验良好;合同审阅验收及对账、结算和付款工作。
2.服务要求: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的型号、配置、租金、租赁方式、数量需出具产品回执单,并由乙方每月做好统计汇总表。租金发票由乙方向甲方开具。若所租的非全新机器出现非人为造成的设备硬件损坏,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提出换机要求,在工作日内18点前提出,乙方根据要求当日发出替换机器;在法定节假日内提出,乙方根据要求于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发出替换机器。若所租的全新机器出现产品硬件故障,通知乙方代报修原厂进行售后服务处理。租约到期时,涉及计算机硬盘储存类的产品,乙方将相关零部件拆除并无偿交由甲方保管。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3.询价要求:本项目询价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询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的查询渠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人民路一号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4月11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1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 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359302367@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 1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人民路一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1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人民路一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4月11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1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
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359302367@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人民路一号
联系方式:叶工,13138375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京社区北环大道7030号运发鹏城巴士公司大厦201
联系方式:叶小姐,0755-825338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 1313837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