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云南海埂花园局部绿化管养提升及室外灯光修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梧桐【招】202303-24
项目名称:云南海埂花园局部绿化管养提升及室外灯光修缮项目
预算金额:2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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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2个或以上,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牵头负责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5)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述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设计类似业绩指投标人2019年至今承担过总投资200万元以上或单项合同价1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或市政设计业绩。施工类似业绩指投标人2019年至今承担过总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3年1月后成立的提供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3.4项目总负责人:
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5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6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筑师证书,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7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近年(2019年1月-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9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19年至今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2个或以上,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牵头负责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3.9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2日 至2023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4.1报名时间及方式:本项目采用“邮箱报名”方式凡愿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12日 09:00 时至2023年4月18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招标文件规定报名。 4.2邮箱报名方式:申请人提供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③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④相关文件费用转账记录截图原件的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按序号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统一按照“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简写命名文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2589927538@邮箱。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800.00)整,售后不退。申请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费用,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费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费的投标将被拒绝。 4.4特别说明: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方式 开户名称: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小康大道支行 账号:8719 0975 9210 301 潜在投标人在转账时应备注:投标人名称简写+项目名称。 4.5申请人报名成功和付款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方式发送投标文件至申请人邮箱,届时请注意查收。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银河北庭8栋1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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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海埂花园
地址:0871-63904900
联系方式:丁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银河北庭8栋19楼
联系方式:刘杰、廖传月/13211781140、15912150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杰、廖传月
电 话: 13211781140、1591215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