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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2023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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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邢台市2023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监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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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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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名称: | 2023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0638001G02 | | 招标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新批投资【202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新河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河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新河县新河镇、荆家庄乡、西流乡、白神首乡、仁让里乡、寻寨镇内共 55 个村落及产业配套的道路硬化、排水、照明等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其中道路、街道硬化面积 49612 平方米,旧水泥路改造 45048 平方米,街道两侧修缮 50969 平方米,街道翻建 2534 平方米,翻建涵洞 6 座,翻建、新建防渗沟 1360米,铺设排水管道 2644米,新建光伏电站进水池及排水系统1套,购置安装太阳能路灯 200盏、光伏电站排水设备 1 套,更换扬水点水泵及配套设备 1 套。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3.3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市(2011)552 附件人员配备标准。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录“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2 00:00至2023-04-1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新河县乡村振兴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新河县光明路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西街28号尚达家园4号楼2单元1201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陈世通
| 联系人: | 李权 | | 电话: | 0319-4781976
| 电话: | 0311-83070829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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