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处海底管道自主检测配合船只租赁项目(2023年)(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处海底管道自主检测配合船只租赁项目(2023年)(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GKZB20230309000863
项目资金企业自筹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浙江省/宁波市
标段数量:1
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标段内容:
宁波输油处开展海底管道路由自主检测工作,租用自主检测配合船1条,匹配海底管道检测设备使用,配合完成海底管道全线扫测。完成海底管道其他相关工作配合,属于海底管道检测的专属用船。实现全天24小时的海域活动,航行范围:近海航区,配备船长1名,其余人员按法律法规配备。 为满足海底管道检测设备安装及检测要求,自主检测船需配备如下功能: 1、自主检测船尺寸需求:船舶总长28米以上32米以内,型宽4.5米至5.5米。型深:2.0米至2.6米,船舶总吨位70吨至100吨。 2、船体具备安装海底管道检测多波束检测设备的功能。 3、驾驶平台需具备以下功能:保证卫星定位系统天线的0点、多波束探头支撑杆和电罗经均在一个方向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2020年以来有船只租赁项目业绩,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需要求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并同时提供查询网站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人员资格要求为: 海洋与渔业管理部门或海事部门等颁发的船长证书。 船长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有可能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6投标人未被国家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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