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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法律服务定点竞价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法律服务定点竞价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3-04-12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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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3-762816



(三)预算金额:4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3-5-15
服务期内为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的正常工作开展提供法律支持,主要是针对建筑废弃物管理、单位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务相关事宜提供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解答法律疑问、评估法律风险等。本项目服务时间1年,2023年5月15日-2024年5月14日。

(三)服务要求

1.参与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审查有关法律方面的文书,出具律师函或律师意见书或发表律师声明;

2.参与拟订或协助制定立法项目,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并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有关业务法律信息;

3.参与处理涉及的重大行政复议、信访,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以及为各类重要的诉讼、仲裁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并协助出具司法案件中涉及的法律文书;

4.参与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签约,并协助草拟、修改、审查政府合同等法律文件,维护我处的最大合法权益;

5.参与审查以我处名义对外签订的基本建设、政府采购、装备购置、资产租赁、资产处置、劳务劳动用工、工伤赔偿等各方面的合同、协议,并提供法律意见、合同审查说明书;

6.参与协助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如信访现场接访),并提供法律意见;

7.为建筑废弃物规范化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8.协助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及进行有关法律知识辅导,根据我处建筑废弃物管理业务培训安排,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的依法行政、法律知识授课。

9.受我处委托,担任诉讼、调解、仲裁或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人;

10.应我处的要求,向有关单位、个人发出律师函;就我处遇到的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11.办理我处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12.受聘方每月2次安排一名执业律师到我处办公场所现场办公半天(4小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做好台账记录并经采购人确认;服务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服务期内的台账记录交付我处。

13.服务商应当每月以法律服务汇总表的形式向我处报告当月法律服务情况,服务期满应当汇总当年提供法律服务情况,并向我处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14.服务商代理我处参加仲裁或者诉讼,不再向服务商另行支付代理费,但案情比较复杂、涉及金额比较大的,则需另行支付代理费(代理费按正常收费的八折计算)。

15.需固定一名专职律师,该律师为具备律师执业经验10年以上的合伙人律师。
1 项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报价小于等于4万元。


(五)竞价公告时间: 11:10:01 ~ 2023-04-18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4-18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法律顾问服务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1家,随机抽取的有4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自安 15014241240

采购单位: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

2023年04月12日





查看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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