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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新泰市青龙路889号
联系方式:0538-5350051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新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泰市滨湖路太平庄综合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538-7273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泰市交通运输局新泰市2023年县道养护工程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30200001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
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B
|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新泰市2023年县道养护工程项目监理
| 1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6、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注:具体资格要求条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 25万元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13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19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 投标人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3.方式:会员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根据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或《CF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的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的除外)。请各投标企业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相关资料并按照要求网上申请办理。注:投标人必须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4.售价:0元,根据财库【2020】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五、公告期限: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人)下载查看。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3年5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开标室(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莹
联系方式:0538-7273010
六、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