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企业:
为保障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
药品
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在我省按期落地,确保后续工作顺利推进,请相关
企业
及时申报相关中选及备供药品信息,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药品范围
《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表》、《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及《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备选供应药品清单》中供应安徽地区的品种,截至目前尚未在我省挂网的药品品规(详见附件*和附件*),企业需在药品
招标
管理系统中申报相关药品信息。
各相关企业务必重视申报工作,并按供应品种清单申报相关药品品规,如逾期不申报或由于相关资质问题导致未挂网,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另外,请相关企业仔细核对相关已挂网中选及备供药品品规,如存在重复申报(多个流水号)等及其他异议的,请在申报时间内及时递交相关书面说明材料至咨询室。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
三、申报时间
时间:****年*月**日-*月**日(工作日),咨询电话:****-********(咨询室),********(督查科)。
附件*
中选药品品规相关药品.***
附件*
备供药品品规相关药品.***
安徽省
医药
价格和集中
采购
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