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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包装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装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包装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装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勘察设计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 【2020】327号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20-500116-47-01-146604,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德感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区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德感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与业主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德感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42707㎡,总建筑面积约82000㎡。其中标准厂房三栋,每栋建筑面积约23897㎡;冻库建筑面积约1257㎡;多功能厂房建筑面积约2278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约8894㎡;设备用房及其他约562㎡。
2.3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3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61.44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2工程设计: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以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弱电、通风空调、绿化景观工程、道路广场、装配式、智能化等)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综合楼另需进行绿色建筑、BIM设计;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完善各设计阶段(含方案送审)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其中包含送审资料资质要求、装配式设计报告送审、评审等资料);提供本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约10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无 。
2.7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