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3年南联内部市场化核算体系咨询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3年南联内部市场化核算体系咨询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3008349。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拟选定一名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内部市场化核算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总预算/限价为人民币130万元(1年含税总价)。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供应商报价含差旅费、食宿费、税费等项目涉及的全部费用。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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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南联内部市场化核算体系咨询
| 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31日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南联食品公司内部市场化核算体系建设,如特殊情况,由采购人裁定。可根据双方沟通确定的项目内容和进度作出适当微调。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竞价的,相关资质认定以该分支机构取得的为准。(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如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竞价,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并加盖公章;如分支机构以总公司的名义参与竞价,须同时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以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均要求加盖公章。)
2.2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失信惩戒”(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优秀管理咨询专业团队、专业技术能力和科学有效、行业领先的内部市场化核算相关理论和工具;(注意: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 供应商近5年内(2018年3月1日至今)从事过合同标的30万(含)以上的内部市场化核算相关咨询项目;(注意:须提供至少一个合作案例介绍和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内容、合同期限、签字盖章页等。如合同体现不出类似项目的,需补充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文件,没有提供可供核实的支持材料或业绩类型无法判定的业绩无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未载明的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2.5 供应商须具有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能力等资源保证,在规定工作期间内有能力适时调配较强专业人员,按时按量保质完成委托的项目服务;(注意: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6 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5年(含)以上咨询服务经验,近5年内具有内部市场化核算相关方面的管理咨询项目负责人实操经验;(注意:1.提供项目负责人学历证明;2.提供以上服务经验年限证明材料;3.提供实操案例介绍和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内容、合同期限、签字盖章页等,如合同体现不出类似项目的,需补充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文件,没有提供可供核实的支持材料或业绩类型无法判定的业绩无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未载明的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2.7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
2.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2.9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10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11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 4】月【 13】日【8】时【 30】分至【 2023】年【 4 】月【 19】日【 16】时【 30 】分
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3】年【 4】月【20】日【16】时【 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邮编:51047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供部梁小姐 020-86138075
EMAIL:liangqianxin@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6138075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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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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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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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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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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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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