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合成树脂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项目(榆林发出)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合成树脂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项目(榆林发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CZ03-FW06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合成树脂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项目(榆林发出)已审批,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兰州石化榆林化工产品公路运输需要,现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固体产品公路运输配送服务。服务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为中国石油西北化工销售公司受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运输公司)委托代为招标,该项目的中标人将与中油运输公司或其指定分公司签订运输服务合同。
目前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2 招标范围:
1.本项目服务范围主要是:采用公路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中国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库房按照规定流向运输至指定地点,与收货人完成货物交接。
2.本项目货物配送量约90万吨左右(以实际运量为准),配送货物品种主要为合成树脂等普通固体化工产品(非危险化学品)。根据运输区域,本项目设三个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配送区域为陕西区域,运量约40万吨。
第二标段:配送区域为甘肃、宁夏、青海区域,运量约40万吨。
第三标段:配送区域为华北、华东、西南区域,运量约10万吨。
3.服务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机构;能开具9%运输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货物运输车辆保险的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有公路运输能力和经验(须提供不少于三年公路运输服务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且投标人连续两年(2021年、2022年)固体化工产品年运量每年不少于20万吨。(提供公路运输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3.4车辆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有车辆5台以上的六轴车型(含5台)。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行驶证(仅限自有车辆)。
3.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未发生重大以上(含)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8日: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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