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汤阴县韩庄镇人民政府韩庄镇省道302以南及以北道路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区交易中心/汤阴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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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汤磋商采购-2023-37 |
| 2、项目名称:汤阴县韩庄镇人民政府韩庄镇省道302以南及以北道路养护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47,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47000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安汤磋商采购-2023-37001003 | 韩庄镇人民政府韩庄镇省道302以北道路养护项目A段(包3) | 294300 | 294300 | 是 | 29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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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韩庄镇省道302以南及以北道路养护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5.2资金财政资金 5.3服务期限:12个月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 对供应商的其他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注:投标单位可进行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一个标段中标;中标单位为同一投标单位的,以其中金额最大的中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4月13日 至 2023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区交易中心/汤阴县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 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汤阴县韩庄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汤阴县为民路1号 |
| 联系人:秦先生 |
| 联系方式:15236599944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新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二大街兴华大厦A座518 |
| 联系人:刘彬 |
| 联系方式:1352617930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彬 |
| 联系方式:13526179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