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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招标/资审公告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五期一标段施工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北省石家庄市招标/资审公告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五期一标段施工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2
详细内容:











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五期一标段

















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C229P0C1









-1





























1.招标条件

















本









招标









项目













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五期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

2022】24

















3

















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交批【

202

















3

















】

















2

















号

















批准













,









招标方案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准



















。















建设单位









为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











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长安区、新华区,中华大街北三环交叉点









。















2.1.2







建设规模:















本项目









位









于中华大街与北三环交叉点









,









新建组合式枢纽型全互通立交一座。中华大街主路范围南起后太保路以南,对现状中华大街主路桥局部顶升后,向北新建高架桥上跨北三环与西环铁路,与现状翠屏路南引桥顺接,全长

1277.932米,其中主路桥梁顶升段183.965米,新建高架桥梁段1093.967米(含涉铁段173米)。匝道共计9条,总长度5608.746米,其中桥梁段长度3940.852米。中华大街辅路改造范围南起太平河以北,北至翠屏路,全长1546.081米。















中华大街主路为城市快速路,标准段双向

6 车道,设计速度 60~80 公里/小时;辅路为城市主干路,双向

4~6 车道,设计速度 40~50 公里/小时;立交匝道单向 1或2 车道,设计速度30~40 公里/小时。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5年,路面结构计算荷载为100kN(BZZ-100)。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停车场、排水、照明、交通、绿化、海绵城市、管线等配套附属工程。













本工程按照









非









涉铁与涉铁部分,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









标段划分具体如下:













一标段(非涉铁部分):新建中华大街主路

1104.932米(不含涉铁桥梁段173米),其中主路桥梁顶升段183.96米,新建高架桥梁段920.967米;中华大街辅路改造范围南起太平河以北,北至翠屏路,全长1373.081米(不含下穿铁路段);新建互通立交匝道共计9条,总长度5111.57米(不含与铁路并行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停车场、排水、照明、交通、绿化以及海绵城市等配套附属工程。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









3









年









5









月







,







计划工期:









10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















2.2招标范围:









本









标段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









本标段为一标段(非涉铁部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等条件和能力,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









//.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3.1.2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









20









年









4









月

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









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









本公告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的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同一标段









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年04月13日

















00:00













至













202

















3

















年

05月04日

















8:59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及时查看本项目有无澄清、补遗和修改,网上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或修改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备注:









本项目采用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形式。













(

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注册后绑定企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标、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













(

2)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在“招标项目”处查找到本项目,然后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后缀为:*.HBZ)及本项目其他相关资料。













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













【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1770)















”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和制作投标文件。













(

3)投标人按照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





《

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







、《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













【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1770)















》等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等事宜。技术支持电话:

0311-89868327。













特别:投标人须下载













【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1770)















”,并使用此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













(4)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投标人







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但必须在开标前进行远程开标电脑环境部署,然后在开标规定时间对已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HBT)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等。投标人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

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咨询电话:0311-88033772。













(

6)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环节的操作流程,如:《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













【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1770)















》、《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等有关电子投标、开评标业务手册、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













(









7)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年















05

















月















0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





















招标人将在线进行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





















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

“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处联系(电话:0311-89868327)。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公告5.3款修改为:逾期未在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请各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

88号公交大厦8楼















邮 编:

050000















联系人:柳亚宁、安杰欣









、









赵雅琳















电 话:

0311-87261819

























招标代理: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

109号熙园B座316室















邮 编:

050000















电 话:







0311-89246112















联系人:









马倩倩、翟林霞、李洪泉



























监督部门: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

100号















监督电话:









0311-87839500





























8.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

2、评标办法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目























资质要求



















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投标人









须









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如

















为

















联合体投标,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







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









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所有成员

















均须满足)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









(









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

2021

年度









或









202









2









年度









)









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









)









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









总和不得少于









20000









万元以上。





















如为联合体投标,

















财务能力以联合体所有成员累计为准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

2018

年









4









月

1

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1

条(段)合同额不少于

5

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









含桥梁工程









)施工业绩或















近

5

年内(

2018

年









4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1

条(段)合同额不少于

5

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城市快速路(









含桥梁工程









)施工业绩。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过去

1

年中(









2022

年









4









月

1

日









至今)不曾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市政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市政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岗位















数量















资格标准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高级工程师;

















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公路工程专业或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类









)









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

















业绩要求:近

5

年内(

2018

年

4

月

1

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

1

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含桥梁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近

5

年内(

2018

年

4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

1

条(段)城市快速路(含桥梁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









(









公路工程









相关









专业或









市政公用工程









相关









专业









)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类









)









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

















业绩要求:近

5

年内(

2018

年

4

月

1

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

1

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









含桥梁工程









)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近

5

年内(

2018

年

4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

1

条(段)城市快速路(









含桥梁工程









)施工项目









的项目









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附件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与评审













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企业业绩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前

3

名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1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

)企业业绩(满足资格审查的业绩)累计金额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

1

)投标









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









、









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









按投标人须知

10.2

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









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或其他单位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应当通过基本存款账户购买,保证保险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保险和购买保险相关凭证的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









、









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签字和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适用于公路工程总承包资质)。

















(9)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

列

内

容

















2.2.1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















构成















(总分

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

40 分















主要人员:

40 分















其他因素









:

20分















2.2.3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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