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设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电设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设计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光电设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海发改审〔2023〕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秦皇岛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秦皇岛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光电设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设计
(2)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海港经济开发区范围内
(3)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等管线工程,同时配套修复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其中:新建管线沟长7912.89米,新建过路预埋管长5419.66米;新建雨水管道管径DN600~DN1200, 管道总长17974米;新建污水 管道管径DN400~DN800,管道总长9990.82米;新建给水管道 管径DN500,管道总长10612.62米;配套实施道路修复面积257200平方米。
(4)设计服务期限:30天(日历日);
(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其他要求:拟投入其他人员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3 08:30至2023-04-1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秦皇岛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秦皇岛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路北段 | 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服务北里18-4-1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李广英
| 联系人: | 王晶、王欢 |
| 电话: |
0335-3556053
| 电话: | 0335-8080610、13313339633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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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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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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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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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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