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临淮路院区医疗业务综合大楼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AFAGZ*****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临淮路院区医疗业务综合大楼施工总承包答疑及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AFAGZ*****
各投标人: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临淮路院区医疗业务综合大楼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AFAGZ*****)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下:
澄清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中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已删除,具体调差问题详见招标文件。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临淮路院区医疗业务综合大楼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中第**条款中现场库存材料盘点明细表删除第**项方木和第**项模板。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临淮路院区医疗业务综合大楼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中第**条款修改为第三方检测必须满足各项规范、标准、验收等要求。按规范标准要求取送、送检等工作由中标人负责,确保符合验收条件。所有涉及到的日常第三方检测时的配合费用由投标人投标时综合考虑,控制价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第三方检测单位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答疑内容:
*、招标文件P**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中“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分;获得企业注册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分。”经咨询我司注册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为“浙江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其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等同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年度安徽省住房建筑业企业名单的通知中的优秀建筑企业。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执行招标文件。
*、我公司注册地所在省为培育建筑业强企,擦亮“湖湘建造”品牌,推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建筑强企”评审,也是对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的认定。请问,我公司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审的“建筑强企”是否可以同条件认可加分。
答:执行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形式为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要求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 分;获得企业注册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 分。”我公司为外地企业,外地省级未有类似颁发奖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投标原则,此项为排斥外地企业。为了促进当地发展,建议修改为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答:执行招标文件。
注:此答疑及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一)项目单位: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号
联系人:陈工、陈主任
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层
联系人:吴垚、彭健、张春梅
电话:****-********转****,***********
****年*月*日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提交节点:****-**-**交易中心见证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办理用时:*天*小时**分附件:
澄清公告(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