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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7、评审标准
7.1评审依据
序号2:项目实施技术分(满分80)
(7)本地化服务能力及售后服务方案
(满分5分)
|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本地化服务能力响应情况综合比较。
1、投标人在广西区内注册或广西区设有分支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售后服务机构健全完善的,得2分,满分2分;
2、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详细、承诺中标后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含技术培训),能快速、及时响应采购人要求,承诺响应服务技术人员能在2小时内及时到达现场,得3分;承诺响应服务技术人员能在3小时内及时到达现场,得2分;承诺响应服务技术人员能在3小时内及时到达现场,得1分;满分3分。
(须提供投标人的相关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营业执照相关证明复印件,承诺响应服务技术人员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达现场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地化服务能力响应情况综合比较。
1、投标人承诺成交后在广西区内注册(设立分支机构)或承诺成交后设立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售后服务机构健全完善的,得2分,满分2分;
2、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详细、承诺中标后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含技术培训),能快速、及时响应采购人要求,承诺响应服务技术人员能在2小时内及时到达现场,得3分;承诺响应服务技术人员能在3小时内及时到达现场,得2分;承诺响应服务技术人员能在5小时内及时到达现场,得1分;满分3分。
(须提供投标人的相关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营业执照相关证明复印件,承诺响应服务技术人员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达现场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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