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博大大北处理站 2023-2024年排水采气及混烃回收服务框架协议
塔里木油田博大大北处理站2023-2024年排水采气及混烃回收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承揽方带设备运行维护,对大北气田的大北101集气站和大北201集气站的来液,进行预处理及气相增压服务,同时回收站内低压闪蒸气,并对站内醇烃液三相分离器中的混烃来液进行缓冲分离和装车。
2.2招标范围:
2.2.1排水采气和闪蒸气回收服务
(1)提供气田水处理量不低于3000m3/d,设计压力不低于2.5MPa压力等级的排水采气装置一套,具备油、气、水三相分离及气相预过滤功能。
(2)负责提供3台压缩机撬。压缩机的入口压力均在0.6-1.5MPa(设计工况1.0MPa)出口压力大于12.5MPa,总设计排量不低于30×104m3/d。
(3 )负责提供3套螺杆压缩机,用于回收闪蒸气,单台日处理量15800方/天。满足吸气压力10~20KPa(设计工况10KPa)、工作压力:1.0MPa的要求。
(4 )提供并安装1600kVA一台变压器,配套低压电气系统。
2.2.2混烃回收服务
(1) 负责4套凝析油储罐(设计压力不低于2.0MPa压力等级,设计温度不高于0℃,单台容积不小于19m³)的运行维护。
(2)负责2套流体装卸臂(公称压力:2.5MPa,公称口径:50mm)的运行维护。
2.2..3负责设备配套工艺流程管线的运行维护,具体工作量以现场实际为准。
2.2..4负责排水采气和闪蒸气回收增压站,以及混烃回收及装车装置日常管理及运维服务,确保装置正常运行。
2.3服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大北处理站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①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5年及以上天然气处理相关工作经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4人,具备3年及以上天然气处理相关工作经历,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安全负责人2人,具备3年及以上天然气处理相关工作经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2)运行人员至少3人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证 R2,至少 3 人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证。
以上人员提供工作简历、证书扫描件和投标人为以上全部人员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证明。
3.3设备(装备)要求:
装备要求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要求 | 单位 | 备注 |
1 | 混烃回收凝析油储罐 | 设计压力不低于2.0MPa压力等级,设计温度不高于0℃,单台容积不小于19m³ | 4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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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混烃回收流体装卸臂 | 公称压力:2.5MPa,公称口径:50mm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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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排水采气装置 | 气田水处理量不低于3000m3/d,设计压力不低于2.5MPa压力等级 | 1套 | 具备油、气、水三相分离及气相预过滤功能 |
4 | 排水采气天然气增压设备组合(包分离器、压缩机机组等) | 3台压缩机撬,总增压规模不低于30×104m3/d,压力大于12.5MPa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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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排水采气螺杆压缩机 | 工作压力:1.0MPa;单台日处理量:不低于15800方/天 | 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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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低压配电系统 | 低压配电系统,含1600kVA一台变压器。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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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提供形式:
(1)以上设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品牌、制造厂商、购买日期、已使用年限、压力容器相关使用证明等)。
(2)提供凝析油储罐压力容器使用等级证、压力容器年检报告、压力容器定检报告。
3.4业绩要求:无
3.5 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5.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3-4-14 至 2023-4-1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自助购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请点击订单中的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3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电子招标平台)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右侧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4.4.2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网址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0时1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40M。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6-2175704;QQ账号2605443422
8.3招标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 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差额累进制费率计算),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通过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发送,投标人需在收到缴费通知单3日内完成缴纳,并将缴费凭证上传至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待招标机构方确认收款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账号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基本信息绑定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中标服务费及中标通知书下载地址: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委托机构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 毛新和
电 话: 0996-2176369
电子邮件: maoxh-tl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