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中油气矿2023-2024年度石油液体运输车辆租赁服务
招标公告
川中油气矿2023-2024年度石油液体运输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N329-FW03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中油气矿2023-2024年度石油液体运输车辆租赁服务已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川中油气矿2023-2024年度石油液体运输车辆租赁服务。
2.2 项目概况:/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具体要求:一标段拟计划租赁3台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危险货物半挂罐车(核定载质量30吨及以上)和1台四轴重型危货罐车(核定载质量18吨及以上);二标段拟计划租赁2台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危险货物半挂罐车(核定载质量30吨及以上)和2台四轴重型危货罐车(核定载质量18吨及以上)。
2.4 最高投标限价: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危险货物半挂罐车单车租金费用控制单价为4万元/月、四轴重型危货罐车单车租金费用控制单价为3.3万元/月,本项目一标段租赁总价为367.2万元、二标段租赁总价为350.4万元(包含但不限于:车辆折旧费用、车辆及罐体年度检验检测费用、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运行服务费用、车辆保险、车船使用税、车辆年审费等,其中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车损险、油品泄漏险、火灾爆炸自然险、危险货物附加三者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环境污染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及以上)和座位险。),超过上述价格中的任何一项的投标将予以否决。(不含税)
报价方式:固定单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5 服务地点:川中油气矿石油输运部。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两年服务期满。
2.7 服务要求:投标人保证交付的租赁物性能良好、安全,符合招标方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并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可兼投但不兼中的原则,一、二标段分开独立评标,每一个标段中标人为不同的投标人。若各标段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在4家及以上时,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排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若各标段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排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各标段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本标段中标人,若一、二标段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均为同一投标人,则由招标人确定一标段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一标段中标人、二标段排名第2的中标候选人为二标段中标人;若某标段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机具设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至少自有3台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危险货物半挂罐车(核定载质量30吨及以上)和1台四轴重型危货罐车(核定载质量18吨及以上);二标段投标人至少自有2台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危险货物半挂罐车(核定载质量30吨及以上)和2台四轴重型危货罐车(核定载质量18吨及以上)。上述车辆可现有或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入,现有车辆车龄不得超过3年,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有效期内清晰、完整的道路运输证、行驶证、交强险、三者险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购入的车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购车合同、定金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的车辆权属属于投标人,本项目所租赁的车辆除贷款购置外,不得做任何形式的产权抵押。
*5、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车辆符合车辆租赁的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8564.1-2019《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SY/T5534-2019《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油气田专用车通用技术规范》、QC/T653-2000《运油车、加油车技术条件》等标准。
*6、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租赁车辆至交付之日前的违法行为均已接受处理。
*7、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租赁车辆车况良好,每台车辆安装的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终端须接入“兆益科技主动安全防控平台”和中石油“车辆智能管理系统”。
*8、投标人需承诺:为本项目配置一名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与招标方沟通、协调、处理车辆租赁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9、投标人需承诺:为每一台租赁车辆配置ETC,负责ETC通行费用的日常缴纳,与车辆租金同期按实分开结算。
*10、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罐体为铝合金罐体,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油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质检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式集装箱)委托定期检验报告”或“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式集装箱)定期检验合格证书”。
*11、投标人需承诺:租赁车辆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车辆车牌号。若遇车辆更新换代需替换履约标的物时,首先征得招标人同意,且替换的标的物各项参数不得低于原中标标的物。
*12、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13、信誉要求
*13.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13.2 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13.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href="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13.1-13.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13.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招标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地址:/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
邮 编:/ | 邮 编:610017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人:曹女士 |
电 话:0825-2516821 | 电话:028-68250035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czcyt@、Caoyt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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