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上海院技术研发中心管桩采购
中石油上海院技术研发中心管桩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SH07-WZ204]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上海院技术研发中心管桩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用管桩,桩基安全等级二级,建筑桩基设计等级甲级,建筑抗浮设计等级甲级。桩基工程包括试桩(兼做工程桩)、工程桩施工等,试桩规模为PHC 600 B 110桩长36m 桩数15根、PHC 600 C 130桩长36m 桩数12根;工程桩规模为PHC 600 AB 110桩长24m 桩数245根、PHC 600 B 110桩长24m 桩数870根。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桩型 | 单桩长度(m) | 数量(根) | 合计长度(m) | 桩尖(个) |
1 | PHC 600 AB 110 | 12 | 490 | 5880 | 245 |
2 | PHC 600 B 110 | 12 | 1785 | 21420 | 885 |
3 | PHC 600 C 130 | 12 | 36 | 432 | 12 |
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优先供应试桩用管桩(合同签订后7天陆续供货,每天供货量不少于2000m)。
2.4交货地点:上海市临港新片区PDC1-0401单元顶尖科学家社区I02-01地块。
2.5 质保期:12个月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地方建委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 )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如提供2019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2021年度;如提供2020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单笔合同额在400万及以上管桩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年4月14日至2023 年4月24日17:00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请将招标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中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及盖公章的PDF版)、汇款底单、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946172334@邮箱。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出后,潜在投标人购买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将收到标书费电子发票的邮件,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
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6.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2023 年5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陈蓓
电 话:021-31030319、18918949054
电子邮件:946172334@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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