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主楼窗户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M[2023]NK011号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主楼窗户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办公楼窗户更换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三十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至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方式:报名后获取文件电子版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截图。
报名邮箱:nxzhegnmao@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香港路458号
联系方式:莫继东09522686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联系方式:何淮中0952201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淮中
电 话: 0952201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