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24001003543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灌口集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土建部分)
三、项目实施地点:金寨县白塔畈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金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金寨县水利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莲花山路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o服务类 o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金寨县灌口集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土建部分),本次工程内容主要为新建灌区渠首泵站工程、输配水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配套,用水量测设施、管理设施及灌区信息化等。工程总投资约5987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九、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证书),并同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为改革后的电子证书,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有手写本人签名,未有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不予认可。
注:(1)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发布的《全省在建水利项目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名单公示》范围内的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担任现场人员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当天查询的信息为准)。在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发布的《全省在建水利项目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名单公示》范围以外,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中担任现场公示人员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应将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并提供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证明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2)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竣工验收)需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或加盖四方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公章(法定名称章)的验收资料】,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经查询、质疑、投诉后,核实存在以上情形,但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将被视为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3、信誉要求:在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中公布的市场行为分值75分及以上(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最新公布的在皖水利施工企业名单中的市场行为分值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该网站市场行为分值查询截图件,截图须能体现网站名称)。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中市场行为分值 75 分及以上;(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职责分工、各自占比;(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网上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5、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含)以上大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灌区现代化建设、灌区渠首工程、灌区干支渠工程等类似灌区建设项目,但不包括主体工程仅为灌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泵站建设工程。(注:以上大中型灌区建设工程中必须包含100万元以上单项泵站施工内容,需附泵站投标清单或审计决算清单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认定项目。
(2)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大中型灌区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灌区现代化建设、灌区渠首工程、灌区干支渠工程等类似灌区建设项目,但不包括主体工程仅为灌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泵站建设工程。(注:以上大中型灌区建设工程中必须包含100万元以上单项泵站施工内容,需附泵站投标清单或审计决算清单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认定项目。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①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②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列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列明的时间为准;③工程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十一、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划所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如因规划调整或政策性限制或建设需要等因素,招标人可以取消或暂缓实施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工程,承包人须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同时也不得以“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为由要求赔偿损失,相应工程款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等额从工程价款中扣除,且发包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二、标段数:1标段。
十三、公告:2023年4月14日
十四、公告: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10时00分
十六、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陆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址为: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第四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厅组织开标活动。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投标人凭借本单位 CA 认证锁及密码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登录并免费下载(含图纸资料、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补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二十、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均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六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3、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23年4月20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3年5月5日10时00分。
6、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自开工之日起通过金寨县劳动用工管理信息化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及内容存在异议事项的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异议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异议函范本详见( 16eb5 )。
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9、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 010-86483801 转 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CA 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 CA (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400-880-4959;
CFCA (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5-66085508
10、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评审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人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同时按程序调查,调查处理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2、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 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凭借本单位 CA 认证锁及密码应随时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后 , 将 在 六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系 统( 网 址 :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金寨县水利局)
联系人:陈先生 0564-735695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六安公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工 0564-7068998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
第一种方式:■网银支付 ■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备 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网银支付或银行转账交纳至如下指定帐户(请自主选择一个账号提交),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工程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联系人: 陈胜 ,电话:0564-7350779
(1)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
账 号:1761501021000028133005494
(2)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账 号:93400101001467891501131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账 号:176727081528
(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账号:6232811780000024470
(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账号:122450010400148400000000025
第二种方式: ■纸质银行保函 ■纸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种方式: ■电子银行保函 ■电子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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