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E341524001003540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天堂湖路辅道及2023年度经济开发区项目地块水系治理(含场地平整)工程监理
三、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金寨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金寨县经济开发区
六、项目类型:■服务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该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2023年度金寨经济开发区项目地块水系治理(含场地平整)及挡墙工程、金寨县天堂湖路(白马峰路至抱儿山路段)辅道和人行道工程监理服务,工程总投资约11500万元。监理上限控制价费率为0.9%,上限控制价为103.50万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十、计划工期:本项目施工计划总工期约30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总工期如有延长,不得因此增加任何监理费用)。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下列工程监理资质之一:
(1)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不低于6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注: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列明的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监理合同列明的金额为准】。
3、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注:提供近5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拟派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或已中标待建工程,否则投标无效。
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十二、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和竣工报验、工程档案移交、工程交付使用、审计阶段提供配合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等。监理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2023年04月17日
十五、公告: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10时0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含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开标地点:投标人登陆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址为: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第3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厅组织开标活动。
二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①方式一: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进行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②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供应商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4、投标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或已中标待建工程,否则中标无效。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及专业监理人员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5、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提供承诺,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7、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1日17时3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3年05月22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3年05月08日10时00分。
8、投标人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提出的异议事项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异议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异议函范本详见(
9、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10、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和项目总监业绩、企业和项目总监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
11、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人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同时按程序调查,调查处理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3、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凭借本单位CA认证锁及密码应随时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黄帮友
联系电话:0564-735089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国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51-62685613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
第一种方式:■网银支付■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提供承诺,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第二种方式:■纸质银行保函■纸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种方式:■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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