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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4-18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X2023-Q-G-006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66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委托,就其所需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编号:HXZX2023-Q-G-006

二、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陆佰陆拾捌万元整(¥6680000.00元)

四、服务期限:两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单位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4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如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自身为中小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不再进行分包。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六、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无。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售 价:每套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7.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赵雷、张毓霏(0512-65981596-8121/8122)

7.3请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核对后退还,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

A、供应商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单位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报名经办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代表人一致,否则不予办理。)

C、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八、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00-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30整

开标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相城】公开开标(1)

九、联系及监督

采购单位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地 址:嘉元路5号

电 话:0512-65860058

联 系 人:冯工

采购代理单位

名 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电 话:0512-65981595-8121/8118

传 真:0512-66352628

邮政编码:215000

联 系 人:赵雷、张毓霏

十、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两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单位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4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如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自身为中小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不再进行分包。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 至2023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方式: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相城】公开开标(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地址:嘉元路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0512-65860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赵雷 联系方式:0512-65981595-8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雷



电 话:  1866216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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