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所作补充、修改作为竞标文件的一部分,竞标文件所有其他未修改的条件和条款仍保持全部有效。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2.3条第4点”和“第五章第1.1条/第2.2条第4点”中“固定优惠额(C):指供应商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投报时在信息价基础上浮动的一个固定的金额,已包含了税金、利润、保险费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各类风险费用后的固定优惠金额,不允许为负值。在投标时固定优惠额作为投标人报价评审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合同执行期间即使出现柴油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框架内第二阶段采购的固定优惠额也不得低于投标时入围的固定优惠额。”变更为“固定优惠额(C):指供应商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投报时在信息价基础上浮动的一个固定的金额,已包含了税金、利润、保险费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各类风险费用后的固定优惠金额,固定优惠额负值为优惠,正值为加价,原则上本次投标不允许为正值。在投标时固定优惠额作为投标人报价评审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合同执行期间即使出现柴油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框架内第二阶段采购的固定优惠额也不得低于投标时入围的固定优惠额。”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