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 1 | 印刷品名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电子) 所属类别:证件 材质、规格:其它 印刷要求:1.1 纸张:纸张采用A4篇幅的不少于75g/m2双胶纸,纸面应平整光滑、洁净、涂布均匀。 1.2 规格:每份二联。 1.3底纹:呈淡蓝色,标有中国动物卫生监督标志图徽。 1.4 编码:统一使用10位数,行政区域代码“44”为前2位,后8位为自然顺序号。 1.5防伪:采用特种油墨防伪,在第二联票证的三个部位设置防伪标志,即在监制公章内空白处和票证表格下方左、右角均有防伪标志。用“检疫专用识读笔”测试时,监制公章内空白处和票证表格下方左角能自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监制”的声音,票证表格下方右角能自动发出“广东专用”的声音。 1.6 包装要求:标明产品名称、数量及编码起止号,发货前应当做好外包装防潮、防水、防破损处理。 | 产品必须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动物检疫标志填写使用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农办医〔2010〕9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样式等有关要求的通知》(农办牧〔2019〕28号)要求。 | 7,500 | 份 |
| 2 | 印刷品名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电子) 所属类别:证件 材质、规格:其它 印刷要求:1.1 纸张:纸张采用A4篇幅的不少于75g/m2双胶纸,纸面应平整光滑、洁净、涂布均匀。 1.2 规格:每份二联。 1.3底纹:呈淡蓝色,标有中国动物卫生监督标志图徽。 1.4 编码:统一使用10位数,行政区域代码“44”为前2位,后8位为自然顺序号。 1.5防伪:采用特种油墨防伪,在第二联票证的三个部位设置防伪标志,即在监制公章内空白处和票证表格下方左、右角均有防伪标志。用“检疫专用识读笔”测试时,监制公章内空白处和票证表格下方左角能自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监制”的声音,票证表格下方右角能自动发出“广东专用”的声音。 1.6 包装要求:标明产品名称、数量及编码起止号,发货前应当做好外包装防潮、防水、防破损处理。 | 产品必须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动物检疫标志填写使用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农办医〔2010〕9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样式等有关要求的通知》(农办牧〔2019〕28号)要求。 | 22,500 | 份 |
| 3 | 印刷品名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电子) 所属类别:证件 材质、规格:其它 印刷要求:2.1纸张:采用A5篇幅的不少于75g/m2双胶纸,纸面应平整光滑、洁净、涂布均匀。 2.2规格:每份二联,两联同在一张纸上,两联中间打上穿孔线,便于撕开。 2.3底纹:呈淡蓝色,标有中国动物卫生监督标志图徽。 2.4编号:统一使用11位数号码,具体为:行政区域代码“44”为前2位,后加9位自然流水顺序号。 2.5采用特种油墨防伪,在第二联票证的三个部位设置防伪标志,即在监制公章内空白处和票证表格下方左、右角均有防伪标志。用“检疫专用识读笔”测试时,监制公章内空白处和票证表格下方左角能自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监制”的声音,票证表格下方右角能自动发出“广东专用”的声音。 2.6包装要求:标明产品名称、数量及编码起止号,发货前应当做好外包装防潮、防水、防破损处理。 | 产品必须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动物检疫标志填写使用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农办医〔2010〕9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样式等有关要求的通知》(农办牧〔2019〕28号)和《关于调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产品B)编号位数的函》(粤动监函〔2017〕15号)要求。 | 230,000 | 份 |
| 4 | 印刷品名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电子) 所属类别:证件 材质、规格:其它 印刷要求:2.1纸张:采用A5篇幅的不少于75g/m2双胶纸,纸面应平整光滑、洁净、涂布均匀。 2.2规格:每份二联,两联同在一张纸上,两联中间打上穿孔线,便于撕开。 2.3底纹:呈淡蓝色,标有中国动物卫生监督标志图徽。 2.4编号:统一使用11位数号码,具体为:行政区域代码“44”为前2位,后加9位自然流水顺序号。 2.5采用特种油墨防伪,在第二联票证的三个部位设置防伪标志,即在监制公章内空白处和票证表格下方左、右角均有防伪标志。用“检疫专用识读笔”测试时,监制公章内空白处和票证表格下方左角能自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监制”的声音,票证表格下方右角能自动发出“广东专用”的声音。 2.6包装要求:标明产品名称、数量及编码起止号,发货前应当做好外包装防潮、防水、防破损处理。 | 产品必须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动物检疫标志填写使用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农办医〔2010〕9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样式等有关要求的通知》(农办牧〔2019〕28号)和《关于调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产品B)编号位数的函》(粤动监函〔2017〕15号)要求。 | 310,000 | 份 |
| 5 | 印刷品名称:检疫粘贴标志(大标签) 所属类别:证件 材质、规格:其它 印刷要求:3.1采用防水珠光膜,须具有经冷冻不易脱落、不褪色等优点。 3.2规格为:44mm×64mm。 3.3印制要求:上沿文字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字体为黑体,为19号,“检疫合格”字中有微缩的“J Y H G”大写字母,中间插入动物卫生监督标志图案;下沿为喷码粤字开头后加10位数字的流水号码,字体为黑体四号;喷码下沿印制“广东省动物卫生检疫所监制”,字体为黑体,为9号,背景把“广东省动物卫生检疫所”放入多层团花中制作的防伪版纹。 背面设计采用团花版纹防伪,团花周边有防伪微缩文字“中国农业农村部监制”;团花中间为“广东省动物卫生检疫所”公章;公章左右为黑体“检疫专用,仿冒必究”字样,公章下方印刷防伪荧光字样“广东专用”。 3.4防伪:采用特种油墨防伪,在标签的二个部位设置防伪标志,即在标签的左右二处均有防伪标志。用“检疫专用识读笔”测试时,左边部分能自动发出“中国动物检疫”的声音,右边部分能自动发出“广东专用”的声音。 | 产品必须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动物检疫标志填写使用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农办医〔2010〕9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样式等有关要求的通知》(农办牧〔2019〕28号)要求。 | 35,000 | 枚 |
| 6 | 印刷品名称:检疫粘贴标志(小标签) 所属类别:证件 材质、规格:其它 印刷要求:3.1采用防水珠光膜,须具有经冷冻不易脱落、不褪色等优点。 3.2规格为:27mm×43mm。 3.3印制要求:上沿文字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字体为黑体,为19号,“检疫合格”字中有微缩的“J Y H G”大写字母,中间插入动物卫生监督标志图案;下沿为喷码粤字开头后加10位数字的流水号码,字体为黑体四号;喷码下沿印制“广东省动物卫生检疫所监制”,字体为黑体,为9号,背景把“广东省动物卫生检疫所”放入多层团花中制作的防伪版纹。 背面设计采用团花版纹防伪,团花周边有防伪微缩文字“中国农业农村部监制”;团花中间为“广东省动物卫生检疫所”公章;公章左右为黑体“检疫专用,仿冒必究”字样,公章下方印刷防伪荧光字样“广东专用”。 3.4防伪:采用特种油墨防伪,在标签的二个部位设置防伪标志,即在标签的左右二处均有防伪标志。用“检疫专用识读笔”测试时,左边部分能自动发出“中国动物检疫”的声音,右边部分能自动发出“广东专用”的声音。 | 产品必须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动物检疫标志填写使用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农办医〔2010〕9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样式等有关要求的通知》(农办牧〔2019〕28号)要求。 | 115,000 | 枚 |
| 7 | 印刷品名称:牛羊肉塑料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 所属类别:证件 材质、规格:其它 印刷要求:4.1组成及结构:检疫验讫标志由塑料扎带、锁扣、标牌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标签组成。 4.1.1扎带 扎带与锁扣紧密相连,上面有齿状卡位,用于调整扎带的松紧程度。 4.1.2锁扣 锁扣与承载信息标牌连接,连接部位为三角形,扎带弯曲插入锁扣,并留在锁扣孔内。 4.1.3标牌 标牌与锁扣相连,为长方形,用于粘贴检疫验讫标签。 扎带、锁扣、标牌三部分为一整体,在同一轴心线上。 4.1.4标签 检疫验讫标签贴在标牌部位,上面承载产品的编码信息具有防伪功能。 4.2 形状与规格 4.2.1扎带 扎带总长300mm,厚1mm,宽5mm,扎带齿距4mm,齿厚为2.9mm,扎带最下端的手牵部分长70mm。 4.2.2锁扣 形状为:不规则,外部尺寸为:9mm×10mm×15mm,锁扣进开口尺寸为:3.2mm×5.5mm,锁扣内舌片长4.5mm,舌片距出口距离3mm,锁扣出开口尺寸为:5.7mm×4mm。 4.2.3标牌 标牌形状为:长方形,规格为:34mm×38mm,厚1mm。 4.2.4标签 检疫验讫标签形状为:正方形,规格为:32mm×32mm,标志上面印有“中国动物卫生监督”字样,字体为黑体,为7.6号,下面印有“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字样,字体为黑体,为8.8;标签左边为中国动物卫生监督标志图徽,直径为11.5mm;右边为二维码,尺寸为10mm×10mm;其下为广东省简称后加10位数字的流水号码,字体为黑体,为8号;标签整个底纹为浅蓝色。 | 产品必须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动物检疫标志填写使用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农办医〔2010〕9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样式等有关要求的通知》(农办牧〔2019〕28号)要求。 | 30,000 | 枚 |
| 8 | 印刷品名称:猪耳标 所属类别:证件 材质、规格:其它 印刷要求:1.组成:由主标和辅标两部分组成。 2.形状:圆形。 3.颜色:粉红色。 4.编码:由激光刻制,字体为黑体四号体;耳标专用条码为农业农村部专用的二维码。 | 牲畜耳标表面光洁,边缘光滑,色泽均匀,各部位规格符合技术规范〔家畜耳标及固定器(NY 534-2002)、动物防疫耳标规范(NY/T 938-2005)、《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67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牧〔2021〕3 号)要求,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 540,000 | 枚 |
| 9 | 印刷品名称:牛耳标 所属类别:证件 材质、规格:其它 印刷要求:1.组成:由主标和辅标两部分组成。 2.形状:铲形。 3.颜色:浅黄色。 4.编码:由激光刻制,字体为黑体四号体;耳标专用条码为农业农村部专用的二维码。 | 牲畜耳标表面光洁,边缘光滑,色泽均匀,各部位规格符合技术规范〔家畜耳标及固定器(NY 534-2002)、动物防疫耳标规范(NY/T 938-2005)、《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67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牧〔2021〕3 号)要求,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 1,000 | 枚 |
| 10 | 印刷品名称:羊耳标 所属类别:证件 材质、规格:其它 印刷要求:1.组成:由主标和辅标两部分组成。 2.形状:半圆弧的长方形。 3.颜色:橙色。 4.编码:由激光刻制,字体为黑体四号体;耳标专用条码为农业农村部专用的二维码。 | 牲畜耳标表面光洁,边缘光滑,色泽均匀,各部位规格符合技术规范〔家畜耳标及固定器(NY 534-2002)、动物防疫耳标规范(NY/T 938-2005)、《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67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牧〔2021〕3 号)要求,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 2,000 | 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