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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湾镇2023年违法建设拆除清理复耕项目-安全鉴定服务、公证服务(第二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张家湾镇2023年违法建设拆除清理复耕项目-安全鉴定服务、公证服务(第二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4-19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张家湾镇2023年违法建设拆除清理复耕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223210200006297-XM001



项目名称:张家湾镇2023年违法建设拆除清理复耕项目



预算金额:7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

项目预算(元)

控制价(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第九包

张家湾镇2023年违法建设拆除清理复耕项目-安全鉴定服务

张家湾镇2023年违法建设拆除清理复耕项目涉及的集体土地及国有土地上对需强拆的整体房屋建筑进行安全鉴定。

¥400,000.00

¥400,000.00

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第十包

张家湾镇2023年违法建设拆除清理复耕项目-公证服务

对张家湾镇2023年违法建设拆除清理复耕项目的执法活动,在清登封存和运输保管违法建设当事人物品时提供公证服务,为后期法律诉讼提供有力证据。

¥370,000.00

¥370,000.00

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本项目共计10个标包,本次招标为第九包、第十包,供应商须以标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每家供应商可以同时报多个标包,但最终只能中其中一个标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服务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内

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第九包: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具备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或备案承诺书。

第十包:申请人须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证机构执业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证员执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4-20 至 2023-04-2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1)办理CA认证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证书驱动下载: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5511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注意: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采用电子化招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招标,投标人仅需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关注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无需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该平台,投标人需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后送达至开标现场。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5-1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观亿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区广聚街与张凤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50米(张家湾镇小学西北侧)第一幢一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需递交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不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该授权采购代理均不予受理。

(2)供应商必须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不能识别投标单位信息,无法进行后续操作;如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递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凭证上传至本系统,否则不能进行后续操作。(以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评分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观亿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区广聚街与张凤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50米(张家湾镇小学西北侧)第一幢一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公告媒体:、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6.其他:

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委派一名被授权人代表进入开标现场,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业务办理完成后尽快离开办公区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        



联系方式:/,010-61505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观亿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广聚街与张凤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50米(张家湾镇小学西北侧)第一幢一层            



联系方式:宋晓峰,010-61579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峰



电 话:  010-61579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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