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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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公安局涉案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巩财单一采购-2023-1 |
| 三、项目预算金额:3900000元 |
| 四、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五、项目采购预留金额:3900000元
,其中小微企业预留金额:39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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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采购内容:选定一家供应商,提供巩义市公安局涉案车辆的停放、保管、拖运等服务。 服务期限:3年。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七、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
| 1、供应商名称:巩义市孝义鑫达汽车施救服务部 |
| 2、供应商地址:巩义市孝义街道办石灰务村 |
|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 其他未列明行业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釆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釆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釆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的“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釆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釆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釆购活动。【注:依据《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釆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岀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行政处罚进行查询。】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釆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截止时点:开标时间之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
| 九、获取单一来源文件 |
| 1.时间:2023年04月20日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
| 3.方式:现场领取。 |
| 4.售价:0元 |
| 十、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4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巩义市公安局会议室 |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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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巩义市公安局 |
| 地址:巩义市永新路 |
| 联系人:牛先生 |
| 联系方式:13939079616 |
|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
| 地址:巩义市新华路85号 |
| 联系人:张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64389803 |
| 3.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
| 联系人:马奔 |
| 联系方式: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
| 4.项目联系人:马奔 |
| 项目联系方式: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