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万安县博物馆新馆配套设施设备采购的补充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第**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万安县博物馆新馆配套设施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原招标文件里无政采贷内容
补充变更后: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里增加“根据《江西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办法》(试行) 第二条:凡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入库,并取得江西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具有良好信誉的省内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贷融资。”内容
*.原招标文件:六、中标和合同—**.签订合同—**.*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补充变更后:增加“**.*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内容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招标文件内容与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万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地址:
万安县芙蓉镇沿江路新文化馆二楼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西华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吉安市城南总商会**层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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