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桥路北、天河路东地块土地使用权竞价转让公告
受相关部门委托,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以电子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转让如下国有资产:
姜桥路北、天河路东地块土地使用权,起始价:351.17万元。
一、资格条件:无
二、受让条件:
(一)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房地产权管理部门的规定各自承担。
(二)受让人应于成交公示期止后1个工作日内缴清成交款及交易费,并与转让方签订《土地转让合同》。
(三)受让人应将标的土地用于高新技术产业。
(四)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不得于姜桥路设置出入口,地块四周为封闭式围墙。受让人自行协调相关单位,自行负责地块出入口的设置。
三、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5日17:00登陆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报名。
四、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3年5月6日9:00 至2023年5月6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最低加价幅度1万元/次。
五、竞价保证金:35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7:00。
收款单位: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账号:1280601021000080979013226
六、看样时间:公告期内自行看样,或预约后安排看样。
七、代理机构电话:0552-2073319戴工
预约看样电话:17856993985芮经理
技术支持:400-998-0000/0552-2056390
详情见网址:
八、《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登录
九、《网络报价须知》登录
十、《网络竞价风险告知》登录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姜桥路北、天河路东地块土地使用权竞价转让
标的说明及竞价须知
标的说明:
一、转让方: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标的基本情况:
姜桥路北、天河路东地块土地使用权,对应的登记证编号为皖(2023)蚌埠市不动产权第0010135号,证载土地面积为10580.5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终止日期为2062年12月6日。
三、瑕疵告知
(一)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不得于姜桥路设置出入口,地块四周为封闭式围墙。受让人自行协调相关单位,自行负责地块出入口的设置。
(二)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如需要查阅、使用标的物相关资料,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转让方提出询问,并以转让方书面答复为依据,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三)竞买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成交后受让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标的物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对交易结果做任何调整。
(四)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并接受受让条件和标的物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及附件中的所有条款
(五)本交易文件提供的土地面积、用途、终止日期等信息均为证载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做转让和过户的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人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面积等,均以房地产权管理部门办证的面积为准,转让的成交价与土地过户面积不挂钩,不多退,不少补。
(六)转让方协助受让人办理水、电过户手续,过户前水、电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方和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房产发票。转让方和代理机构不对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竞买人系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受让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转让标的,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代理机构和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竞买人应主动查看《网络报价须知》、《网络竞价风险告知》,需认真阅读《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并自主操作竞价系统,因竞买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我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为竞买人提供项目交易过程中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四、资格条件:无
五、受让条件:
(一)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房地产权管理部门的规定各自承担。
(二)受让人应于成交公示期止后1个工作日内缴清成交款及交易费,并与转让方签订《土地转让合同》。
(三)受让人应将标的土地用于高新技术产业。
(四)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不得于姜桥路设置出入口,地块四周为封闭式围墙。受让人自行协调相关单位,自行负责地块出入口的设置。
六、起始价:351.71万元
竞价须知:
一、竞买人认证及报名方式
竞买人需在“安徽省市场主体库”(
参与竞买的自然人请选择自然人登录,参与竞买法人单位请用CA登录。
二、报名资料
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上传如下资料图片:
(一)自然人:身份证。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人或其他组织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将上述材料做成一个PDF文档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中。
三、竞价保证金:35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7:00。(收款单位: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账号:1280601021000080979013226)
(一)竞买人应在公告期(报名期)内使用省市场主体库认证及报名登记时填写的银行账户(两处账户应填写一致),向转让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以转账、电汇的方式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宝等其他方式缴款)。
(二)保证金支付以到代理机构账户时间为准,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三)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竞价,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四)受让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缴清成交款及交易费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止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四、受让人确定方式
(一)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受让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特别注意:竞价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湖路1000号)一楼产权部;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人为法人的须派本项目被授权人(以报名时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上的被授权人为准)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受让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
五、关于标的交付及过户
(一)受让人缴清成交款、交易费、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后与转让方协商办理不动产过户事宜。
(二)因产权过户产生的税、费,买卖双方按税务和房屋、土地产权管理部门的规定各自承担。
六、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一)竞买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期(报名期)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之前,以扫描件的形式(不得署名)向转让方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竞买人必须将盖章的扫描件和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同时发送至1669690600@邮箱。
统一受理部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
电话:0552-2074901
(二)转让方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的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的,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
(三)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七、质疑、异议期及方式
竞买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出租人提出,质疑须在延时报价开始时间3天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邮箱:306685878@
联系电话:17856992253
八、免责条款
(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买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2、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6、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二)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项目暂停,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电子竞价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2、项目终止,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重新发布公告
(三)转让方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转让方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责任和违约处理
发生下列事项,转让方有权取消受让人的受让资格,受让人所缴竞价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用于对转让方的补偿,不足部分转让方有权追偿。
(一)竞买人对提交的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经监管部门查实受让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三)受让人不按约定时限、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四)受让人不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缴纳成交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十、交易服务费
受让人需按成交价3.2%的标准,向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贵中心组织的姜桥路北、天河路东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BB2023CQJ028)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竞买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2023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