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23-D-018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PC-2023-D-0183
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24.265万元
最高限价:524.265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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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包 | 否
| 58.5855 | 58.5855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 第2包 | 否
| 55.1415 | 55.1415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 第3包 | 否
| 63.315 | 63.315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 第4包 | 否
| 63.315 | 63.315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 第5包 | 否
| 51.056 | 51.056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 第6包 | 否
| 51.056 | 51.056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 第7包 | 否
| 65.665 | 65.665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 第8包 | 否
| 65.665 | 65.665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 第9包 | 否
| 50.466 | 50.466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 第2包:(一)本项目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3包:(一)本项目第三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4包:(一)本项目第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5包:(一)本项目第五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6包:(一)本项目第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7包: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 第8包: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 第9包:(一)本项目第九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志CMA),提供证书扫描件。
(二)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七包、第八包、第九包投标人须分别承诺所提供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志CMA)满足以下要求:证书附表检测能力范围包含项目需求书中的所有检测项目,提供承诺书扫描件。
(三)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九包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第一包、第七包、第八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九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0日到 2023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方式: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7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8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6号
联系方式:022-86513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联系方式:022-24538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志刚、鲁志强、杨光
电 话:022-24538217
采购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TGPC-2023-D-0183).rar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