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工技公司智能控水剂采购专有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 货物名称: | 智能控水剂 |
| 交货期: | 产品到货周期应在7天内,退换货周期应不超过5天。实际要求,以订单为准; |
| 数量: | 420000KG |
| 交货地点: | 广东惠州,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 |
| 项目概况: | 为寻找优质智能控水剂供应商资源,现进行工技公司智能控水剂采购专有协议供应商资格审查。本次为公开资格预审项目,通过资格评审的申请人后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并依据采办策略,与满足估算要求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签署年度单价/费率合同。合同有效期:3年。采用1+1+1模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 项目所在地: | 广东省惠州市 |
| 招标范围: | 本次公开资格预审的范围是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技公司智能控水剂采购专有协议 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项目。 采办包: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技公司智能控水剂采购专有协议 的资格审查。 货物名称:智能控水剂 交货地点:广东惠州,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 采购数量:420000KG 交货期:产品到货周期应在7天内,退换货周期应不超过5天。实际要求,以订单为准;; 合同有效期: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执行一年期后,若双方对药剂性能、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要求: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申请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申请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申请人应为生产商,提交制造商声明函及声明函中要求的支持资料。 5) 如投标药剂为危化品,生产商需具备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药剂为非危化品,则无需具备以上许可证 (2)业绩要求: 1)申请人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之前)内至少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油田措施类药剂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申请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及到货验收单。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合同签署页(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到货验收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到货验收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原件备查。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审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4月20日到2023年04月26日 |
| 资审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资审文件价格: | 200.0元 |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5月11日 09时00分 |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港区东六路293号试验检测办公楼二楼天津业务部开标室(201) |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请在规定的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将纸质申请文件递交到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11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港区东六路293号试验检测办公楼二楼天津业务部开标室(201)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属于前期公开资格预审环节,要求申请人在标书售卖截止日期后5日内将样品邮寄或送至买方下属的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进行样品检测,送样要求: (1)要求一个申请人可送一种样品200mL,采用透明塑料试剂瓶,白色盖送样,且保证瓶身干净,标签格式要求按照模板提供,后用宽透明胶带张贴瓶身,严禁使用带背胶的标签。 项目名称 样品名称 送样单位 送样日期 联系人及电话 (2)联系人:麻路,联系方式:13022298917,邮箱地址:malu@,送样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高新区神舟大道与惠新路交口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所有供应商在送出样品时必须提前电话或邮件告知样品接收人。 (3)由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出具样品检测报告,技术指标将按照检测报告进行评议。如未按时送样,将在技术评议报告中评审为不合格。 (4)产品测试评定:以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申请人检验报告中有一项“星号”指标不合格,则视为技术指标不合格。由收样人负责向各申请人提供检测报告。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出具检测结果的时限为送样截止之后8日内。(5)如申请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以与检测方共同对产品性能进行复验。 投诉渠道:叶萍 固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