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机电局贵阳市城市公共智慧停车场金阳医院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
塔式起重机租赁及相关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市城市公共智慧停车场金阳医院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式起重机租赁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贵阳市城市公共智慧停车场金阳医院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医院北侧石林东路东段(西起奥兴路,东至金阳南路),本项目用地面积27520㎡,总建筑面积68075.81㎡,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264.07㎡,不计容面积66811.74㎡,停车位1846个(依据施工设计图纸说明)。该工程共为地下五层,沿既有城市主干道纵坡每两层呈阶梯式布设。主要施工内容为土建、给排水、电气、暖通、电梯、装饰装修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绿化迁移、人行道复建、道路复建等工作。
2.2.招标范围:
塔式起重机租赁及相关服务,包括塔式起重机的供货、进出场运输、安装拆卸、基础预埋件预埋、使用期间维保、提供作业人员、第三方检测及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服务内容。
2.3.其他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制造商或服务商,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满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设备租赁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等,能单独开具国家认可的设备租赁税务发票;
3.1.2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设备的租赁供应能力,必须保证出租设备为其自有设备且使用年限不超2年、或新购设备,且设备产权书与投标人一致。投标人必须配备满足本次招标设备使用需求且经验丰富的持证操作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并提供塔式起重机司机、信号司索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证件,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租赁设备须符合贵阳市的监管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已完成相应的备案手续。
3.1.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内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3.1.4质量安全保证能力:投标人应具有或提供设备生产商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三年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设备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至少一份,且在有效期内);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具有国家认可的部门颁发的检验报告。
投标设备必须是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并具有设备出厂合格证明。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厂家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明,提供实施投标设备安拆作业和日常维保作业单位的资质证明(安拆作业需满足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5租赁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五年(2018年至今)国内市政或房屋建筑项目或地方重点工程的租赁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至少2份,优先提供与中国交建及下属公司项目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
3.1.6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租赁设备有关的辅助服务,如供货、进出场运输、安装拆卸、调试、基础预埋件预埋、使用期间维保、及时解决技术问题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出租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
3.1.7履约信用要求: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接受被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及处在贵州省投标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①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②在贵州省建设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③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④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有罪的;⑤近3年内,在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负责人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所属公司及项目部撤换的。。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关系公司,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5.投标企业所投产品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5.2.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申请参与投标,经招标人确认后投标人登录集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以其他方式提供。
5.4.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4月20日17时30分至2023年4月26日10时00分,在上述时间内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银行账户名称: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贵阳市城市公共智慧停车场金阳医院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账号:5205011111080000163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观山湖支行,电汇备注:CCCCIE-GDSZ-CG-18塔式起重机租赁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标书费,汇款后请联系:刘伟,19938822917,并将回执发送到电子邮箱2396272229@,经招标人确定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5.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提供项目部收款收据(开具收据请联系:刘伟,19938822917)。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线上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供应链平台上传。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10时00分。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2023年5月11日10时0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交建供应链平台(
{本网站(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 郑利康,负责受理报名、招标文件上传及咨询等工作。
电话:15726663486
技术咨询联系人:罗文涛,负责解释招标文件的技术性问题
电 话:18194264330电子邮箱:117804104@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19938822917
9.招标产品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固定塔式起重机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月
| 48
| |
| 2
| 塔吊安拆费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次
| 8
| |
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