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液体流量标准装置(二次)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液体流量标准装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ZXSJ-2023-WZ-0101-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液体流量标准装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液体流量标准装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液体流量标准装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流量标准装置1套;
2.3最高投标限价:150万元;
2.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5交货期:合同签订2个月内;
2.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电仪中心(检测中心)流量标准装置项目施工现场 ;
2.7质保期: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并且列出分项明细报价(开车备件价格包含在总价中、不单独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
3.1.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3投标人须提供与流量计检定系统或液体流量标准装置相关且有效的ISO9001(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业绩要求:
3.2.1.统计时间范围: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2.业绩数量下限: 5 台(套);
3.2.3.业绩的有效范围包括:供货商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在液体流量标准装置5套及以上。
3.2.4.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提供装置设施的供货发票、商务合同影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将被否决。
3.2.5.有效证明文件内容:应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href="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报价为总项加分项报价,分项必须标明型号、数量、价格、生产厂家。
3.6.3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11日9:1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1日9:10: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