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复兴区2023年道路翻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
邯郸市复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复发改【2023】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复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复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复兴区2023年道路翻修改造工程建设大街(砖窑路-复兴路)施工
2.1.2建设地点:建设大街(砖窑路-复兴路)。
2.1.3建设规模:建设大街南起复兴路,北至砖窑路,全长约3180米,对现状道路增加机非分隔带、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由单幅路改造为三幅路;将现状人行道及部分绿化改造成机非分隔带及非机动车道,并对现状人行道进行重新铺装;绿化改造提升,安装照明设施等。
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3.1.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21 00:00:00
至 2023-04-25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1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复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九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邯郸市复兴区复兴路185号
|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祥丰大厦A座
|
邮编:
056000
| 邮编:
056000
|
联系人:
郁主任
| 联系人:
康志刚
|
电话:
0310-3142319
| 电话:
0310-302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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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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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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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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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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