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路(邢州大道至河盛北大街)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西路(邢州大道至河盛北大街)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邢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邢东新批投资〔2023〕45 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邢台市桥东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机关名称)以
邢东新批投资〔2023〕7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
邢东新区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东新区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邢东新区河西路,邢州大道至河盛北大街。道路设计全长755.992 米,规划道路红线宽
45 米,绿线宽 85 米。主要为新建道路、排水、照明、绿化及交通设施等。断面型式为机动车道 21 米,人行道各宽
4.5 米,非机动车道各宽 4.5 米,机非分隔带各宽 3 米。新建雨水管道两道、污水管道两道;双侧布置路灯及设置交通设施、绿化工程等。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
3.1.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应按照《关于调整投标企业及建造师收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服务卡,以便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相关管理部门计取中标单位的相关信息。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 分);(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21 00:00
至 2023-04-26 23:59 ,登录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16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东新区综合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钰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襄都区振兴一路邢台市规划展馆 |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云锦添商务楼 40 栋 406 室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马志斌 | 联系人:
杨美琦 |
电话:
0319-3880525 | 电话:
0319-3893186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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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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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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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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