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灵寿县2023年岔头镇南台头村二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监
理
,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以
LS
X
-230
327
-0
6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灵寿
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县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人
:
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项目
名
称
:
灵寿县2023年岔头镇南台头村二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监理;项
目地点:灵寿县
岔头镇南台头村
;建设规模:
拟整治
土地面积
19.4274 公顷,整治后新增耕地为17.8133公顷,地类为水浇地
;
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
签
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
一年质保期满后
止;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
围
:
本工程施工阶段及
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行政主
管
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
级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建
筑
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
注册证书
。
3.1.3信 誉 要 求 :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
http
://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开标现场查
询
为准)
;
3
.1.4其他要求:
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
需
提
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
响
招
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
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特
别说明: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
开
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
评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 于
2023-0
4
-
21
00:00 至 2023-0
4
-
27
23:5
9
,登录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并
及
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两个网站须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获取到完
整资
料
,导致投标被否决的,
自行承担责任)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
技
术资料时退还 (不计利息)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
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
5
-
12
14:00:00
,
投标人应在截
止时间前通过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同时须在石家庄
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
5
.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
公
共资源
交
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
上发
布
。
7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灵寿县人民东路147号
联系人:
胡卫明
电
话:
0311-82
677991
招
标代理
:
中和冀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正定县成德南街西门里商业楼
联系人:
李小雪
电
话:0311-
8871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