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3年度地勘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6-06-04A-2023-D-D06579),项目业主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省805个新建站址地勘集中招标项目。根据设计方案、设计要求及工程特点,采用综合勘探的手段,在遵循有关规范的基础上,根据已有地质资料,合理布置勘探工作量,查明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拟建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做出定性和定量评价,出具相应的勘察报告。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建设地点、数量要求详见本章2.2条。
2.2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标段招标的方式:划分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 标段
| 地市
| 实施区域
| 预估站址数量
| 不含税单价(万元/站)
|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标段不含税预算金额合计
(万元)
| 标段含税预算金额合计
(万元)
| 中标份额
|
| 标段一
| 哈尔滨
| 全市
| 350
| 0.40
| 140.00
| 140.00
| 148.40
| 100%
|
标段二
| 佳木斯
| 全市
| 70
| 0.40
| 28.00
| 182.00
| 192.92
| 100%
|
绥化
| 全市
| 38
| 0.40
| 15.20
|
鹤岗
| 全市
| 0
| 0.40
| 0.00
|
伊春
| 全市
| 20
| 0.40
| 8.00
|
齐齐哈尔
| 全市
| 30
| 0.40
| 12.00
|
大庆
| 全市
| 40
| 0.40
| 16.00
|
黑河
| 全市
| 100
| 0.40
| 40.00
|
大兴安岭
| 全市
| 30
| 0.40
| 12.00
|
牡丹江
| 全市
| 60
| 0.40
| 24.00
|
鸡西
| 全市
| 12
| 0.40
| 4.80
|
双鸭山
| 全市
| 40
| 0.40
| 16.00
|
七台河
| 全市
| 15
| 0.40
| 6.00
|
总计
| 805
| /
| 322
| 322
| 341.32
| /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2.3项目预估金额:本项目不含税322万元,税率6%,含税341.32万元。(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4建设地点(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境内,具体地址以订单为准。
2.5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框架协议+订单。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止。
2.7勘察服务响应时限:在接到地勘申请7个日历日内完成勘察服务,并提供纸质盖章版地勘报告。
2.8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9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组织: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控股管理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地勘)业绩,至少提供1份同类业绩。
注:1)业绩:统计以期间签订的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对应的发票为准,证明文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框架合同以订单对应发票为准;发票复印件体现的发票内容发票二维码、发票号、开票日期等应清晰可见;上述信息不全或模糊不清晰不计入统计。
2)发票:证明材料须包括所提供发票的对应官方平台(
3)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投标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6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3.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0日17时00分至2023年04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
获取招标文件:
5.2.1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5.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5.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5.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1)注册:
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获取: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招标文件费用:
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完成文件费用支付后,请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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