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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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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T0600G230419002001
1、招标条件
鸡西市城子河区2023年16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交发 [2023]47号)文件和《关于城子河区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鸡交政发[2022]28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车购税补贴资金和区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鸡西市城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人为鸡西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鸡西市城子河区2023年16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2.2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1、方虎线-长正专用线、方虎线-长正专用路、长城公路- 向阳村三组、向阳村-新阳村、正长线-双阳、和平村-和平村五 组、方城线- 良种场、长青乡- 向阳村、城东村-村学校、鸡勃 线- 白石组、丰安-大堤、鸡长线- 良种场、永平村-村学校、城子河村-城永路、新兴村-鸡城公路:四级公路,路面结构使用年限8年,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
2、长青-城海、方虎公路-红卫村四组:三级公路,路面结 构使用年限8年,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路基宽7.0m, 路面宽6.0m, 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
2.3 招标限价:30,855,372.45元;(其中01方虎线至长正专用线:513722.85元;02长城公路至向阳村三组:1259038.76元;03向阳村至新阳村:865691.62元;04正长线至双阳:1058581.44元;05和平村至和平村五组:4949643.62元;06方城线至良种场:1208453.04元;07长青乡至向阳村:968727.46元;08城东村至村学校:523180.7元;09鸡勃线至白石组:1208009.12元;10丰安至大堤:1263155.36元;11永平村至永平学校:974198.79元;12城子河村至城永路:454412元;13新兴村至鸡城公路:781804.86元;14鸡长线至良种场:897980.16元;15长青-城海Y001230306:9496406.45元;16方虎公路-红卫村四组:4432366.22元)
2.4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为2023年05月15日-2023年11月15日,共计184日历天;
(上述开工日期为暂定开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 质量目标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2004),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8 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mot. gov. 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五年(2018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
注: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1)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投标段招标控制价;
(2)营运资金(2021年度流动资产-2021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需为在职人员);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需为在职人员);
3.1.5 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② 本次招标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③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书面承诺方式提交,如承诺不实,取消投标资格。
④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⑤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如有不良纪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项目参加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 , 应 当 与 其 在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或“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4月20日23时00分至2023年04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 投标人未按“”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届时请投标单位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自理。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工作。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2日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线上开标人员进行线上开标及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参加线上开标及解密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5.3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4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2日09时00分。
5.5 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代替。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束后,将评标结果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西市城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
联系人:毕女士
电 话:13504865788
招标代理:黑龙江丰久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鸡西市鸡冠区赛洛城小区S5号楼101门市
邮政编码:158100
联系人:王女士
办公电话:0467-6102228
电子邮箱:fjczbg@
监督部门:鸡西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467-266420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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