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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市区交通标线、护栏新建工程”的变更公告项目编号:czgc202304-098致各潜在投标人:
“2023年市区交通标线、护栏新建工程”招标文件在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的3.7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不提供。
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暂估价-暂列金)× 2%。
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最迟不得超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28天)。”
现变更为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注: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2%。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最迟不得超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28天)。”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及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天长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 23 号(天长中学南门正对面)
招标人联系人:薛宝年
招标人电话:1351640666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长市仁和南路天然居南二楼1-6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唐晓蓓、张凤
代理机构电话:0550-7526111-802,1330960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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