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评标办法按赣建建字[2022]6号文执行,招标控制价在2000万元及以下不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评定。招标控制价为5379623.06元,招标控制价下浮6%为要约价,要约价5068339.32元。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网上报名,电子化评标。投标人可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报名并下载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熟练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本工程采用国泰新点招投标软件系统。
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关键岗位[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实行了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三类人员电子证书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若省外企业无安全员岗位证书的,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由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5、拟投入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拟承担投标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否则,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弃权。
6、外省进赣的投标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执行。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它要求详见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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