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YZ-2023-03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海兴县新建县委党校项目--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条“(1)根据财库[2019]9 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
现在更正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库[2019]9 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响应。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
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 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 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 2019 第 16 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注:
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 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 第 16 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序号5“售后服务方案(15 分)。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 务承诺, 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解决问题时间等进 行评判;缺项不得分 1、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保证措施一般 0.1-5.0 分;
2、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保证措施基本完善 5.1-10.0分;
3、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措施完善、有效得力、质量保 证措施完备响应及时10.1-15.0分。
现在更正为:售后服务方案(13分)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 务承诺, 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解决问题时间等进 行评判;缺项不得分 1、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保证措施一般 0.1-4.0 分;
2、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保证措施基本完善 4.1-8.0分;
3、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措施完善、有效得力、质量保 证措施完备响应及时8.1-13.0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共6项评分标准。现在新增第7项评分标准“节能环保(2分)”
投标货物中每提供一款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的(属清单内强制采购的产品除外)得 1 分,最高得 1 分。
投标货物中每提供一款“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得 1 分,最高得 1 分(需提供证明材料)
产品既是环境标志产品,又是节能产品的按照只获得一个认证产品加分,其中节能产品加分时不含强制节能产品。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中共海兴县委党校
地址:海兴县
联系方式:刘工 0317-6621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317-5234391